
- 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淮政〔2023〕48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0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制定了淮土镇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科学统筹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坚决防止开发过程中的破坏生态的行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淮土镇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工作,成立淮土镇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排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兰世能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范良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炳彪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吴凤林 镇水保办主任
成 员:张东华 镇水利站站长
张帅华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黄宣富 镇农技推广站站长
王盛仁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三)加强部门协同
推动“管行业必须管水土保持”制度和属地责任落实,水利工作站、自然资源所、农技推广站、乡村振兴办等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耕地开发与土地整治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
二、重点排查对象
2018年以来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耕地开发和土地整治项目。
三、主要排查内容
请自然资源所、农技推广统计列出2018年以来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耕地开发和土地整治项目清单,排查内容围绕各耕地开发和土地整治项目是否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存在水土流失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排查,具体为:
1.是否立项文件中明确非25度陡坡地;
2.是否在实施方案等立项文件明确水土保持措施;
3.是否开展表土分层剥离、保存与利用;
4.是否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是否存在废弃的砂、石、土;
6.是否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淮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