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201-12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7
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来源: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2-09-27 15:00
 目前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宁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考虑实际垃圾量,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400t/d,建设1×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置宁化县内的市政污泥约8t/d(含水率60%和符合焚烧处理要求的工业垃圾约40t/d。年处理生活垃圾量14.6t,年均发电量为6007×104kWh。一期配套约3m3飞灰填埋场。

服务范围:宁化县、清流县全域的生活垃圾,宁化县的市政污泥(含水率60%及符合焚烧处理要求的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工业垃圾,包括宁化县填埋场已填埋生活垃圾,不包括危险废物等。

二、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鱼龙铺58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36715   电子邮箱:66658073@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D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1-83571272

电子邮箱:297911853@q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电话联系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表达相关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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