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 淮政办〔2021〕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18
各村、镇有关单位:
今年3月3日是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25日-31日是我省第三十九届“爱鸟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实增强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各村、镇有关单位要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列入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运用宣传车、宣传栏、悬挂横幅、集贸市场设立宣传站、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要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设置禁止猎捕的宣传警示牌。进行警示宣传教育。要联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宣传月期间,各村、镇有关单位要联合工商、公安派出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农村集贸市场、餐馆、酒店、摊档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进行集中检查,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收购、贩卖、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镇有关单位要安排专职护林员加强早晨、晚上等重点时段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的巡查力度,发现非法猎捕,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要坚决给予制止,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林业主管部门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清理收缴铁夹、绳套、压杆、电线、渔网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严格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活动。
三、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要切实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在生态公益林集中区、河流、水库、林区、湿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设立监测点,落实专门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大量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要及时向动物检疫部门和林业站报告,并做好前期隔离和现场记录,及时组织采集样本送相关动物检疫机构检测。
活动结束后,各村、镇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今后野生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总结及电子文档于3月30日前报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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