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41-1200-2019-00049 文号 安政文〔2019〕3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4
标题 安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远镇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9年安远镇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41-1200-2019-00049
文号 安政文〔2019〕3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4
标题 安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远镇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9年安远镇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安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远镇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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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整改工作,根据宁化县水利局《宁化县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宁水利〔2018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2018年实施安远镇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基础上,制定2019年安远镇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是水电生态治理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年,为落实好水电站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把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提高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高度,将辖区内尚未完成生态设施改造的电站整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定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召开现场动员部署会,实行 “一月一督查”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打好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在201911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攻坚战,确保2020年底前因水电站导致的减(脱)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定成立安远镇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张启城  镇长

副组长:万在友  镇党委副书记

  员:官礼华  镇水利工作站站长、河长办负责人

张潇婕  镇财政所副所长

付连发  镇村建站站长、环保站负责人

王芳凌  镇河长办干部

李贤华  镇环卫站站长

洪国远  张垣村支部书记

李崇华  灵丰山村支部书记

陈明亮  增坑村支部书记

王富德  永跃村支部书记

刘明能  杜家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官礼华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立方米每秒)设施改造任务

    安远镇2019年要完成生态设施改造任务的电站为5座:双溪口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003)、增坑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017)、灵丰山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025)、阁背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81)、金龙潭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015)、郑坊桥电站(最小下泄流量0.28)督促各电站业主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改造,明确整改责任人为各电站业主,最小下泄流量要设立公示牌,每座电站改造完成时限为201911月底前,狠抓落实,确保完成5座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

  (二)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安装

组织开展2019年水电站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调查摸底工作,将上级强制安装的电站和主动申请安装的电站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水电站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计划,明确监控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申报接入环保在线监控平台等工作时间节点,其中双溪口电站、黄塘电站、金龙潭电站,属上级部门强制安装在线监控电站,要在2019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要求增坑电站、灵丰山电站、阁背电站等其它电站业主在201912月底前完成安装。

  (三)申请纳入生态电价奖惩考核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经信委、环保厅、水利厅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闽价商〔201730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后的电站申请纳入生态电价管理范围。电站业主要认真负责确保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上传准确稳定,加强管理,定期巡查作好记录,物价、经信、水利、环保等部门做好考核工作的对接。

四、实施步骤

  治理攻坚行动时间安排为20196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96月底前)。组织辖区内电站业主召开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二)改造治理(201971日至1031日。督促电站业主严格按照设计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改造进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改造设施进行复核查验。整理改造前后相关文字、表格、图片等资料提交相关部门报备,查验合格的给予销号。

  (三)总结考评(2019111日至1130日)汇总各电站整治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和成效,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五、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镇结合河长制工作成立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小水电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

  2.进度报送。整改攻坚行动实行“月督查”协调制度,从7月份开始各站业主需在每月月底将专项整治情况及进展情况报表报水利工作站汇总。

3.强化监管。将农村小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纳入河长制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四乱整治”,河道专管员,各级河长按履职要求对水电站下泄流量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如实记录,专管员发现河道来水异常应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镇领导小组不定时组织抽查,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拒不进行下泄流量设施改造或拒不执行最小下泄流量的电站业主,报请生态环境、经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安远镇党政办公室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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