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22-00006 文号 宁林〔2022〕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2-23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22-00006
文号 宁林〔2022〕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2-23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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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林业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宁森防指〔202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雨水天气过后,各地将开始投入春耕生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炼山造林、松枯死木处置等野外用火将急剧增加,森林火灾预防任务艰巨。林业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不能麻痹大意、放松警惕,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紧盯森林防火重要节点,重要环节,进一步推动森林防火地方党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常态化从严从细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林业站、保护区、国有林场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户外LED、横幅标语、固定宣传牌、流动宣传点、宣传车等方式,推进“五进”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宣传的覆盖面、普及度;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宣传力度,做好精准宣传、入户宣传,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严控野外火源

各单位要在森防指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三个行动”(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涉林旅游景区的森林火险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林事用火审批制度,查处治理违规林事用火行为,重点关注炼山造林、松枯死木处置等林事用火,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要有专人负责;要加强与应急、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文旅、电力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在关键点设立卡口,保护区、国有林场要重点用好“防火码”,掌握进山入林人员信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堵塞漏洞,消除死角和盲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

四、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宁化县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宁林长办〔202113号)文件规定,落实护林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和调动护林员巡山护林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深入细致开展巡山护林,对火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护林员队伍培训,提高护林技能;管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时更新补充扑火物资装备,并对现有扑火机具、个人防护装备和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伤亡事故。

五、推进普查工作

根据省市林业局要求2022年3月30日前必须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林业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配合第三方调查单位按序时进度推进。

六、加强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信息和森林火险等级,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向当地森防指报告,有效开展应急处置。高森林火险期和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会议、重要节日期间,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



宁化县林业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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