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0300-2020-00030 文号 宁政文〔2020〕4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7-22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0-0300-2020-00030
文号 宁政文〔2020〕4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7-22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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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粮储局、省农发行《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意见》(闽发改粮储〔2020〕353号)和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下发2020年省市两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粮粮〔2020〕21号)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分解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早落实订单计划

2020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为2040万公斤,其中省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为1300万公斤(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委托代收)、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为100万公斤(市荆西粮油储运站委托代收)、县级储备轮换订单粮食计划340万公斤、县级新增储备订单粮食计划300万公斤,储备粮订单收购的品种为中、晚籼稻和优质稻。

2018年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项目以来,我县积极鼓励农户多种优质稻,目前优质稻优产优质明显。各乡镇在分解储备粮订单计划时,要根据种粮主体的优质稻实际种植面积、余粮情况和往年履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优先分配储备粮订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原则,适当照顾农村贫困户,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从省级储备粮订单计划中安排400万公斤收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的优质稻。各乡镇要结合各村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于8月15日前将县下达的计划分解到户,确保储备订单粮食计划落到实处。县粮食购销企业要根据乡村订单任务分配情况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计划不得下达给非实际种粮主体,也不得下达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二、认真兑现直补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0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全部为直接收购,并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县财政局要按照订单计划分配数将直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财政所要凭县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订单合同”和“订单收购凭证”,按照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标准,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15天内,通过金融部门的“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全部兑现给售粮农户,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直补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确定。在秋粮上市前,县粮储局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我县储备订单计划数量、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及储备粮质量要求,在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截至2020年12月15日),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县粮储局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储备订单粮食。从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中划出30万公斤的调剂机动数,由县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收购进度情况,及时调剂到已完成储备订单粮食任务但还有余粮的乡镇收购。对因气候等原因不能完成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数量,允许乡镇之间、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调剂,允许农村粮食经纪人到边远村、组,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进行代收代交所签订的合同订单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县农发行要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资金保证。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粮储、农发行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和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若有弄虚作假,搞平均分配的,经查实取消储备订单,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种粮利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二)加强储备订单粮食的管理。粮食购销公司要跟踪掌握订单粮食生产情况、完成情况,在收购过程中加强监管,坚决防止省外粮食顶替订单粮食,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附件:2020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品种:中、晚籼稻谷,优质稻                 单位:万公斤

乡(镇)

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任务数

备注

 

委托

代收

2020年

任务数

合计

2040

优 质 稻  、  中

合计

2040

城郊

150

省储

公司

1300

湖村

250

泉上

80

市级

储备

100

城南

90

安乐

100

县级储备轮换

340

曹坊

100

济村

70

县级新增储备

300

方田

60

中沙

80

 

 

水茜

530

 

 

安远

100

 

 

调剂机动数

30

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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