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 宁林〔2020〕3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7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林〔2020〕33号
来源:宁化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30 17:43

林业各单位:

   现将《宁化县林业局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林业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林业局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林业局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信访局长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社会治理效能,持续保持林业系统信访“三下降一好转”和“三个不发生”良好态势,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1.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为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宁委办〔2017〕28号)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 (宁委办发明电〔2020〕5号)要求,领导干部坚持每月10日定期接待和亲自处理来访问题,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2.坚持重点攻坚。一是打好重大活动维稳战。在“重大活动”前夕和期间,深入分析排查全系统存在不稳定因素,做到底数清,重点明。要把各个重要敏感节点的服务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靠前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抽调精干力量,落实工作专班,抓好安保维稳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三个不发生”。二是打好重大风险防控战。组织“大排查、大化解、大走访、大帮扶”活动,完善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汇集报告、分析处置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敏感舆情和行动性、极端性信息,防范风险隐患扩散升级。三是打好重大矛盾攻坚战。坚持林业系统定期排查和重大情况随有随报机制,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信访矛盾,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化解到位。四是打好重大政策推进战。长年坚持、主动服务,做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和涉林矛盾化解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助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落地和林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维护宁化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环境。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一把手主管、分管领导主抓、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妥善处理信访热点问题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信访信息沟通,密切合作,强化协调,携手联动,扎实认真地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4.强化问责问效。一是完善量化考评机制坚持信访工作月量化考评机制,结合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和综治考评,把信访工作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合理设置信访工作考评细则和项目指标,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创新督导检查机制。坚持局领导包案督办、常态化网上督查、带案实地督查等机制,创新现场督查、联动督查、提级督查等督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梳理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典型案例,按照《福建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肃倒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凡是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因违反规定、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得当,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造成群众反复越级上访和到局集体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强化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

1.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的信访格局。各级干部职工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定期深入基层、进门入户,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解决民困。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变职工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进一步发挥信访接待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的作用,局纪委、监察室要定期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真正使信访工作成为反映职工声音的信号、联系群众的纽带、宣传政策的阵地,沟通疏导和接受监督的渠道。

2.认真办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对群众来信,要分类传达办理。做到传递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情况反馈及时。反映干部问题检举控告类的来信,由领导批示后转送纪委部门;申诉、纠纷类的转送有关部门查办;求决类的转送有关领导催办。对于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批示件和交办件,实行专人负责,抓紧落实,及时反馈,按期上报;对署名初信,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复。对职工群众来访要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接访,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登记详实,真诚接待每位来访者,努力构筑信访“绿色通道”。从制度上和机制上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

3.坚持重点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制度,确保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信访部门对掌握的重点案件,要及时梳理,按案件的性质报送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并跟踪案件的办理进程。所有重要信访件,都要严格把好查办质量关,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处理结果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的,要坚持原则,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当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抓紧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杜绝推诿或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对重大信访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件件回告处理结果。对列入督查督办和重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有效控制信访源

1.加强对林业信访热点问题的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和热点问题根源,及时分析动态、沟通信息,实行信访工作全方位动态管理,控制上访的发端点,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职工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对易引发矛盾和集体上访问题要超前分析,把握动态,完善预警机制,制定信访工作预案。同时要迅速将信息向林业局及有关部门报送。对可能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苗头问题一定要超前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信访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工作失误及主观不努力而未能制止大规模集体上访、突发性事件、激化矛盾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2.加大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山林权属矛盾纠纷等工作的调处力度。要重视在林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信访新问题。先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把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对林农、职工敏感的产权制度改革,调整劳动关系,减员分流等问题的实施方案、措施,按照民主集中制并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规范操作。局纪委要加强对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监督员及职工代表作用,杜绝在此方面产生新的信访问题。

3.切实做好老信访户工作。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老信访户所反映的问题,逐一会办,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凡是合理的,都要及时解决;要求不合理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防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要把信访工作具体化,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围绕信访热点问题,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上下功夫,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突出矛盾,知难而进,勇负重责,实现信访“阵地”前移,到信访发生点面对面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职工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1.对职工群众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要突出理念变革,有计划,有重点,超前准备,超前进行。每当出台新的政策特别是近期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职工学习政策、执行政策,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对职工进行形势任务、勤俭办企业、创业发展等教育,为林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2.规范信访人和信访工作行为。继续抓好《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信访,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林业林区稳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