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19-00017 文号 宁林〔2019〕5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3-20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19-00017
文号 宁林〔2019〕5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9-03-20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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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林业站,县林业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明林综〔2018〕84号)要求,宁化县承担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等3项任务,为扎实做好改革工作,我局制定了《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林业局

2019年3月20日

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宁化县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根据《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明林综〔2018〕84号)要求,结合宁化县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制定如下细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解决集体林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立足宁化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上级交办的改革试点任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宁化林业高质量发展,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现代林业上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制度。把完善制度和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核心任务,探索形成制度性的改革成果,推动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现代林业发展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实举措。紧密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把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抓实问题,提实举措,确保每项改革举措都要内涵清楚、指向明确、解决问题。

(三)坚持重点突破,配套推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创新突破,激发改革动力。

(四)坚持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在不突破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发挥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对于涉及风险因素和敏感问题的改革试点,要确保风险可控。

三、改革任务

(一)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

集体林权流转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流转市场规范有序,事关现代林业高质量发展。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林权流转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当前我县林权流转存在转移登记不便捷、市场供给不足、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交易总量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完善制度,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林权,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林权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县林业局加强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配合联动,制定林权转移登记流程及办理路线图,简化登记手续,引导规范流转,各林业站要收集整理建立林权流转意向数据库,引导农户有序长期流转经营权并促进其转移就业。

2.创新分散林权经营模式。引导和支持农民以林权等入股发展林业。可以根据农民意愿,通过预流转、委托流转等方式,通过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或村集体整合林农零星分散林权,由县国有经营单位进行统一收储经营,进一步扩大国有经营规模。

3.建立林权流转奖惩机制。探索制定林权流转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运用办法,将受林业行政或刑事处罚、非规范转让、受让林地失管、群众普遍意见较大等指标作为评分依据,综合得分不及格者列入林权流转“黑名单”,充分应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平台,限制失信人和林权流转“黑名单”主体受让林权及申报林业建设项目、补贴、荣誉等。对于依法依规流转林权并高效经营的林业经营主体,在林业建设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各林业站、县属国有林场、营林股、竹业站、林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二)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林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落实林地家庭承包政策,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是林改后出现了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和经营投入不足、集约化经营程度较低等问题,因此,需深入探索多种形式的林地规模经营,完善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通过创新模式,正确处理好村集体和林农的利益关系,切实提升造林质量,提高林地经营效益,促进林农致富、村财增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借鉴他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探索以下二种模式,不断提升森林经营质量。

1.“村企共管共赢”合作经营模式。总结推广县属国有林场在安远镇永跃村实施的合作造林经营模式,村集体以迹地或承包到期收回林地的使用权入股,县属国有林场提供造林资金、技术并进行经营管理,收入按照股份比例分成。

2.“站村农联动”合作经营模式。总结推广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在安乐镇实施的合作经营模式,由林农(私企)在及时向村集体缴纳林地使用费的前提下提供林地使用权、并与村集体共同进行管护、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提供造林资金技术,实行股权共有、经营共管、互相监督、利润共享。

责任单位:各林业站、县属国有林场、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

完成时间:2019年6月。

(三)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

针对林业经营周期长,林业投入渠道单一,融资难,监管难、处置变现难的问题,探索实现林权资本化运作,实现社会资本顺畅进山入林途径。

1.推广普惠林业金融。1)进一步加强“福林贷”、“邮林贷”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做到贷款总量稳中有升。(2)依托宁化县丰富的毛竹和油茶资源,推广县农业银行“快农贷”产品, 将毛竹、油茶、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带头人、农户、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主要支持对象,采用信用方式发放,无需抵押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实行基准利率,手续简单、利率优惠、便民快捷。(3)推广安乐镇金鑫笋竹专业合作社与宁化县成功村镇银行合作实行的“成功翠竹贷”做法,专业合作社以认缴的互助保证金对其成员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向从事笋竹种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通过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互助机制,共同抵御风险,促进成员之间共同发展。

2.完善林权担保收储平台建设。加强与县金融和保险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宁化县泓泰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宁化县润安林业收储有限公司建设,健全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风险控制体系。在目前担保收储用材林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对花卉、绿化苗木、经济林、林下经济等产品的抵押担保及收储。

3.积极开展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探索。由县属国有林场、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牵头,积极配合三明市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加强与保险、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突破林权资本化运作,实现社会资本顺畅进山入林。

责任单位:各林业站、县属国有林场、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计财股。

完成时间:2020年6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林业部门要把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村的力量调动起来,共同抓好林改工作。成立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指导协调试点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二)建立台账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改革工作台账登记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所承担的试验思路、主要内容、预期效果、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努力创出好的样板,形成新的经验,取得实效。每个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1个以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试验示范点,以点带面,扎实展开。

(三)及时总结提升,做好宣传推广。要及时总结改革过程中做法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深化林改的政策措施,宣传本地深化林改的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效,推出一批成功模式和范例,以点带面促进林改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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