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1-0300-2004-00002 | 文号 | 宁人〔2O04〕18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事局 | 生成日期 | 2004-03-15 |
标题 | 关于组织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11-0300-2004-00002 | ||
文号 | 宁人〔2O04〕1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事局 | ||
生成日期 | 2004-03-15 | ||
标题 | 关于组织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宁化县交警大队: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通用法律知识第三次考试的通知》(明人[2004]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参加全省第三次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尚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党群机关工作者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时间:2004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宁化第一中学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市人事局统一制作,各单位于2OO3年3月18日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五、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见《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试卷由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命制。
六、考试方式
采取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设置考场,开卷考试方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具体类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总分为1OO分。
七、其他事项
1、根据闽人发[2 00 3]2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用 2 0元(已参加宁化县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人员不再收取考试费用)。
2、参加考试人员除携带统编教材《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外,不得将其他任何有关资料带入考场。考试期间参加考试人员必须独立答卷,违纪舞弊者,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3、考试成绩合格的,按4 O个学时数登记在培训证书上,
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2004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根据工作部署,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今年第一季度末全面结束,凡尚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必须参加这次考试。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安排应考人员参考,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宁化县人事局 宁化县司法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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