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500-2022-00019 文号 宁振〔2022〕1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0-12
标题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500-2022-00019
文号 宁振〔2022〕1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0-12
标题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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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

  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2日

    

 宁化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和省、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有针对性的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同时,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做到全覆盖排查。本次排查要在应摸尽摸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乡村振兴调研、上半年集中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乡、村。

  2.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减少、房屋和饮水设施等损毁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出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在部门筛查中多次预警或者重复预警的农户。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生产经营困难和规模性失业隐患问题,重点关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强降雨、洪涝、干旱等灾害造成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关注房屋受损、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等问题;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问题,重点关注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低保“一兜了之”、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

  (二)排查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对2020年以来,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稳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或整户无劳动力且主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的监测对象予以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标注为监测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实际需求,因人因户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二、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第二轮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前期部署和业务培训。该项工作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

  (二)组织入户排查。在充分利用“一键报贫”便民申报、常态化开展干部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采集等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发动挂钩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聚焦“三个重点”认真摸排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其中,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逐户核实。该项工作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

  (三)规范动态管理。要立足入户排查的数据信息,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监测对象2022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标准和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风险消除不够稳定或识别不够精准的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进行回退或清退。该项工作请于11月18日前完成。

  (四)全面总结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今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及第二轮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暨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经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加盖公章上报。该项工作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用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做好前期培训和基础宣传,要详细解读政策,切实把政策规定、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要深入基层指导推进工作,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10月31日起,县振兴办将适时对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相关情况将会纳入年度考核。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突出针对性,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加码。要加强统筹协调,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别是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注重工作实效。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

  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2日

    

 宁化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和省、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有针对性的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同时,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做到全覆盖排查。本次排查要在应摸尽摸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乡村振兴调研、上半年集中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乡、村。

  2.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减少、房屋和饮水设施等损毁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出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在部门筛查中多次预警或者重复预警的农户。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生产经营困难和规模性失业隐患问题,重点关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强降雨、洪涝、干旱等灾害造成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关注房屋受损、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等问题;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问题,重点关注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低保“一兜了之”、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

  (二)排查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对2020年以来,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稳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或整户无劳动力且主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的监测对象予以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标注为监测对象。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实际需求,因人因户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二、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第二轮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前期部署和业务培训。该项工作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

  (二)组织入户排查。在充分利用“一键报贫”便民申报、常态化开展干部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采集等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发动挂钩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聚焦“三个重点”认真摸排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其中,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逐户核实。该项工作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

  (三)规范动态管理。要立足入户排查的数据信息,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监测对象2022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标准和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风险消除不够稳定或识别不够精准的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进行回退或清退。该项工作请于11月18日前完成。

  (四)全面总结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梳理今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及第二轮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暨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经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加盖公章上报。该项工作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用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做好前期培训和基础宣传,要详细解读政策,切实把政策规定、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要深入基层指导推进工作,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10月31日起,县振兴办将适时对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相关情况将会纳入年度考核。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突出针对性,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加码。要加强统筹协调,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别是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注重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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