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1-1200-2026-00057
- 备注/文号: 城党政办〔2026〕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2
根据宁道安机制办〔2026〕39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落实方案。请各村(居)、镇道安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加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力争到2026年底,涉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坚决杜绝一次伤亡两人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整治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各村(居)各部门迅速动员部署,细化本地工作措施,分解任务分工,全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7月15日)。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基础信息排查、依法扣留报废车辆、交通违法查处、源头治理及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精确掌握基础信息。全面排查摸底,夯实管理基础,以村(居)为单位,发动基层力量,按照“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要求,全面摸清辖区内三轮车及车主、驾驶人等基础信息,做到“两不漏”(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车一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所有三轮车两侧、尾部黏贴“三轮车严禁载人”反光标识,与车主、驾驶人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5月底前,完成“三轮车严禁载人”安全提醒小贴士黏贴率不低于80%,6月底前达到100%。
(二)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摸排情况,分类处置: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车辆,督促车主及时办牌办证或办理临时备案登记,各村(居)三轮车备案登记率应不低于90%;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注册,严禁上道路行驶,发现即依法扣留;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引导车主淘汰报废;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未取得驾驶证的,督促参加申领考试;对未购买保险的,督促按规定投保。各村(居)积极配合翠江派出所加快三轮摩托车备案登记。
(三)着力提升戴头盔率。各村(居)加强宣传力度,不间断在路口、田埂边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力争到2026年6月底,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四)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翠江派出所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科学部署勤务,聚焦城乡接合部、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及“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非法改装等行为。充分发动基层干部、网格员、劝导员,在出村口、学校路口等重要点位开展常态化劝导,及时制止、纠正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隐患车辆出村上路。对70周岁以上无证驾驶者,一经查实一律扣留车辆;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扣车;并每月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整治期间,我镇强制报废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不少于50辆,分配各村(居)任务数(附件5)。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居)发挥村民组长和党员力量,提醒广大群众、竹林茶果烟笋等种植、养殖经营户春耕农忙上山、下地,不违法乘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利用“两微一抖”、农村“大喇叭”、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翠江派出所对已备案、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主,要通过短信定期提示“严禁违法载人”;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农村驾乘人员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配合。各村(居)积极配合翠江派出所开展打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行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短期内排出成效。
附件: 1.宁化县2026年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
低速电动车工作开展情况表
2.宁化县2026年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
低速电动车记台账
3.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4.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
安全承诺书
5.各村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报废车辆任务分配
城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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