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3
一、举报范围
1.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店在店外存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零售店未使用专用车辆购买运输(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烟花爆竹;
4.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形的;
5.小商超、小卖铺等小经营点售卖烟花爆竹;
6.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宁化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98-6836266)或淮土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8-6621206)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对应奖励。同一线索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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