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宁建安〔2025〕3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03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及台风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通知
宁建安〔2025〕30号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7-03 09:58

各建设、施工、监理、一体化企业等有关人员:

当前,我县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台风、强降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安全生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且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较大事故,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29号)、《三明市住建局关于做好住建系统暑期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工作部署,现就做好高温季节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落实安全教育及高温防护知识宣传教育

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落地,同时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督促各分包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各建筑工地应及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按照国家规范要求,35℃以上为高温天气,每日户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气温最高时段(11:00-15:00)不得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一切露天作业。

当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

三、改善环境落实防护措施

要主动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按规定配齐配足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改善作业及休息环境,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同时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是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情况下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施工过程中须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夏季气温日益升高,易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各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的分类储藏,食堂的炊具、餐具等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并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同时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

五、强化消防安全

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设置活动板房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六、加强巡查检查

各项目部施工、监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工人高温时段停作业,对于高温预警时拒不按照要求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应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