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5-12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7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关于落实岁末年初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风险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岁末年初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风险工作部署,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文化旅游市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消防安全方面
我局根据节前(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与节后(2月7日至2月14日)两个时段,分为多个检查组深入全县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场所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认真检查各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其中重点对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详细询问了解消防措施、安全生产制度等落实情况,实地检查消防器材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标识、相关证照等情况。
检查过程中,再三叮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强化法律和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场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对岁末年初时段人流、物流密集,安全生产压力倍增的情况,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各单位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常识,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13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2处。通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经营场所业主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文保方面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做好文物建筑安全隐患防范应对工作。1月7日至1月10日,县文旅局组织公安局、检察院和县文保中心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乡镇A级景区、文旅企业进行岁末年初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检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制度、管理情况、周边环境、应急预案和消防设施配备等。此次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48处,发出《文物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份,要求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解决,认真做好记录,落实相关责任。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为严重
一是用电线路未能规范、隐患较大。部分的民居类文保单位电路未套阻燃管,变压器未能配装保护箱,且存在电线老化、乱拉私牵现象。二是文物保护单位内杂物乱堆放、火灾隐患多。特别是民居类文保单位,在保护范围内乱堆乱放木材、稻草等易燃物,建筑周边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形成重大火灾隐患。三是庙宇、宗祠等古建筑消防隐患突出。部分文保单位存在违规燃烛、烧纸、焚香现象,特别是庙宇、宗祠等古建筑,普遍存在祭祀用火问题。同时,部分古民居类的文保单位内还有居民居住,用电、用火等不符合文保单位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安全意识及管理工作不到位
文保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贯彻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分级管理、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单位文物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文物安全工作摆上工作日程,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缺乏针对性。没有落实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制度,主体责任不明确,或签有安全责任书,但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责任,造成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乡镇未及时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未落实闭环管理。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为切实保障岁末年初游客安全出行,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我局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压紧压实行业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四方责任”,不断推动全县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部门监管,营造宣传氛围。我局组织人员在岁末年初时段,对体育场馆、A级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道路定期开展巡查行动,加强对行业道路交通的安全工作重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A级景区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大力宣传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引导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全员参与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旅游景区的交通流量、交通状况、气象信息和出行提示,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强安全监管,做到“四要四禁”。为维护全县旅游市场平安稳定,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我局不定期对全县旅游客运大巴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车辆安全状况、安全设备管护情况、司机证件和导游证件、包车合同签订情况,坚守四要四禁原则,即:旅行社在带团出行前要与旅游运输公司签订书面旅游包车合同;在合同注明所有游客出行时均要合理佩戴安全带;导游在游客上车后要及时提醒所有游客佩戴安全带并逐一检查;旅游包车出发前司机要再次提醒游客正确佩戴安全带。对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一律禁止租用营运。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关,筑牢安全防护墙,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