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32-12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 安政办〔2025〕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5
安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25〕1号
来源: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1-24 10:08
 安政办20251

 

安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显著增多,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鉴于我镇沼气户数多,安全管理难度大。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沼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沼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业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管理机制,将沼气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细化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沼气用户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业主自愿、确保安全、不留隐患”的原则,确保沼气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1.规范操作规程。要督促沼气用户严格按照沼气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熟练掌握实操技能。

2.定期排查管理。落实定期排查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户用沼气要针对沼气池“出料”“清池”等使用维护易发生事故环节,以及进出料口沼气池体的盖板、输气管线、压使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沼气工程要聚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标识、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等方面,以及开展培训演练、设备检修、应急值守等情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管理。

3.加强安全提示。在沼气设施醒目处张贴安全生产操作挂图,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喷涂警示标识),提升安全使用警惕性。

1建立管理台账。对各类沼气设施建好台账,详细记录户主信息、沼气池位置、使用状态、处置情况等信息,实行跟踪管理。

2安全处置措施。废弃闲置沼气池可通过改造盘活利用、安全封存、填埋等安全处置措施逐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沼气泄漏引发爆炸和池体坍塌等事故发生。对达到报废标准和报废年限的废弃沼气池可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未填埋的废弃沼气池要保证进出料口和池体盖板完好,具备承重功能,并在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喷涂警示标识),谨防人员跌落风险。安全处置过程中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南(试行)》(见附件)和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沼气设施底数摸排和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村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沼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对农村户用沼气和养殖场沼气工程设施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摸清设施数量、分清使用现状、弄清安全隐患,做到基本信息登记到位、使用情况排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定期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无隐患零死角。

四、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要重点宣传沼气用户安全用气、安全检修、应急处置方法等基本知识及自救常识,确保用户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沼气。

 

附件:福建省农村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南(试行)

     

 

安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附件

福建省农村废弃闲置沼气设施

安全处置指南(试行)

 

为保障我省农村沼气生产安全,推进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现制定《福建省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南(试行)》。

一、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责任

1.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2.沼气设施业主单位(养殖场业主、沼气池户主等)是沼气设施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承担废弃闲置沼气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做好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沼气设施包括规模化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二、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基本要求

1.废弃闲置沼气设施拆除、填埋、封存前必须先由专业沼气技术人员通过导气管安全排空沼气,待池内外无压力差后打开活动盖,用专用工具抽空排干池内的剩余料液再拆除和填埋。

2.确需人员入池作业,入池前必须对空池(不论是沼气池还是其他辅助池)进行持续的通风排气,待用小动物试验或仪器探测无残留有害有毒气体后方可入池。入池作业时应系安全绳,池外必须有人观察接应。入池作业期间必须保持强制通风换气,一次入池操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处置工作区域内不得有明火,不能携带香烟、打火机等引发明火的物品。入池操作应采用防爆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拆除人员在作业时禁止站在沼气池下风口位置。

4.沼气设施的拆除、填埋、封存等作业均应在天气状况良好的白天进行,严禁在夜间、雷雨天气及高地下水位等情况下进行作业。

三、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要点

1.沼气设施废弃后,应停止向沼气发酵装置进料,并妥善处置剩余沼气。

2.处置前须由专业沼气技术人员及时关闭设备及部分沼气、沼液管道阀门,去除沼气气密装置,保持池内沼气压力平衡,并全面检查各类管道、阀门、贮气设施、脱硫净化器、电气设施、池口盖板、扶梯爬梯、扶手栏杆、作业平台及各类设备等是否存有安全隐患。要重点防范沼气漏气、沼气压力失衡、漏电、火灾、高空失坠等安全事故。

3.由专业沼气队伍组织实施拆除处置工作,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设立警戒带、警戒标志及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面具等),场内电力设备、线路开关等均应采取防爆措施,以杜绝爆炸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4.拆除沼气贮气柜设施时,应先排空贮气柜钟罩内的沼气,确保钟罩内及水封池内无残余沼气及其他有害气体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严禁直接在贮气柜钟罩等设施上进行电、气切割。其他贮气罐及贮气袋、膜等的拆除应遵守贮气设备本身的技术安全要求及相关规范。

5.地下池拆除、填埋前,应清空池内全部的料液,出料必须由专业沼气技术人员指导进行,取出的料液应妥善处置,注意避免引起环境污染事故。池体拆除后要及时进行填埋,填埋材料应采用密实性材料,确保填埋后不发生塌陷现象。

6.沼气设施拆除、填埋等安全处置技术具体要求,可参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执行。

四、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要点

沼气设施业主必须妥善做好闲置沼气设施的安全管理,按照技术要点要求做好设施封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户用沼气设施封存

1)停止进料和运行;

2)关闭沼气、沼液等管道阀门;

3)去除天窗口密封等气密装置,防止池内蓄积有压力沼气;

4)用沼液抽排设备(如吸粪车、抽渣车或抽渣泵)抽干池内料液,重新注满清水;

5)全面检查沼气设施的各类管道、阀门、脱硫净化器、池口盖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盖好进、出料口和主池天窗口盖板,如需用临时盖板替换,必须采用厚度大于10厘米的钢筋水泥预制盖板或钢板;

7)停用沼气池周边应设置警示标志。

2.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设施封存

1)停用沼气工程设施后,业主应安排或聘请专业人员对沼气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2)应停止进料,在封存前,池内料液应用清水全部置换,确保沼气池不运行产气、不外排废水;

3)排空沼气池、贮气柜、脱硫塔等产气、贮气、净化装置中的沼气,去除气密装置,保持内外气压一致;

4)应切断、关闭沼气工程所有外接电源、水源,检查沼气工程的防雷电设施;

5)仔细检查各类池口盖板是否破损或缺失,如需用临时盖板替换,必须采用强度足够大的水泥现浇盖板或钢板并固定严实,严禁采用简易盖板;如无法替换请在盖板有破损或缺失的池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停用沼气工程设施四周应设置好警戒带、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及监控设备等,防止闲杂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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