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5-1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方政〔2024〕24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方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3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方田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专职消防队,具体通知如下:
附件1:方田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2:方田乡专职消防队成员名单及职责
方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方田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成员名单
主 任: 黄红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主 任: 吴承扬(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张林虎(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梦玲(乡党政办主任)
王兴水(乡民政办主任)
冯月人(乡综治中心负责人)
邓达斌(乡村建站站长)
曹玉琦(乡财政所所长)
王家腾(乡社会保障所所长)
邱恒兴(乡路管站站长、道安办主任)
邱 森(乡安办主任、专职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黄裕康(专职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邹志峰(石壁派出所所长)
邱家银(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荣华(方田中心小学校长)
马先亮(乡林业站站长)
张海明(石壁供电所所长)
巫元伙(方田卫生院院长)
王文平(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河美(方田村党支部书记)
曾念辉(朱王村党支部书记)
曹祥凤(岭下村党支部书记)
廖新伙(泗溪村党支部书记)
丁明高(大罗村党支部书记)
张春龙(南城村村党支部书记)
巫立汉(泗坑村党支部书记)
罗国城(村头村党支部书记)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所,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协调消防安全工作。乡消防所业务上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所长由乡党委副书记吴承扬担任,副所长由消防救援大队成员肖健君担任,成员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综治中心负责人冯月人、消防专职人员邱森、黄裕康、派驻乡镇消防文员张佳炜组成。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在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辅助研究部署、指导本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并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日常工作督查、火灾警示约谈等制度。
2、保障消防业务经费,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乡镇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
3、根据辖区特点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推进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应急用水。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1、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消防所拟定后报召集人批准,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
3、遇有重大、突发性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4、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5、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召集人批准,并指定其他1名负责同志代替参加。
(三)消防所所长工作职责
1、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督促乡镇有关部门、村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3、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起火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租住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督查检查各项措施和组织演练。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7、定期统计火灾,按照规定承担辖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8、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督促起火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9、熟悉掌握辖区道路、水源及消防重点区域、单位消防建设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10、完成上级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方田乡各行政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名单
序号 |
行政村 |
消防安全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方田村 |
张河美 |
党支部书记 |
15259867748 |
2 |
朱王村 |
曾念辉 |
党支部书记 |
13507550375 |
3 |
岭下村 |
曹祥凤 |
党支部书记 |
15959812238 |
4 |
泗溪村 |
廖新伙 |
党支部书记 |
13862365673 |
5 |
大罗村 |
丁明高 |
党支部书记 |
18960588708 |
6 |
南城村 |
张春龙 |
党支部书记 |
15159121963 |
7 |
泗坑村 |
巫立汉 |
党支部书记 |
15805993165 |
8 |
村头村 |
罗国城 |
党支部书记 |
18950958595 |
附件2
方田乡专职消防队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成员名单
队 长: 吴承扬(乡党委副书记)
副 队 长: 邱 森(乡安办主任、专职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黄裕康(乡专职消防救援岗位人员)
成 员: 罗昌金
张翠华
阴茂财
张耀优
丁洪涛
廖美银
巫立长
曾念凌
本专职消防队设在消防所,队长由消防所所长吴承扬担任,在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本乡辖区内灭火救援、抢险救援以及处置突发事故。乡专职消防队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在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专职消防队职责
1、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专职消防队长职责
1、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指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没货救援业务巡逻,落实安全措施。
3、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参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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