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 宁建安〔2024〕2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2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防范 及强对流天气和汛期防范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宁建安〔2024〕21号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4-12-27 10:59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在建项目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近期指示精神,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防范及强对流天气和汛期防范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建安〔202416号),2024年4月25日-5月20日我局组织对我县在建建筑工地(含城区未办施工许可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结合“双随机”动态考评、“四不两直”检查及五一期间安全检查指导,检查我县在建项目19个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0余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条,均已通知各项目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总体问题隐患

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部署及落实方面。存在未及时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建设、监理、施工未开展节前及日常安全检查,企业、项目、监理自查未落实,五一安全检查未整改,未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问题

2.现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方面。存在外架连墙件垂直间距大于建筑物层高或大于4m,外架地面硬化周围积水,未设置排水沟,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外架钢笆片数量不足,加固不到位等;模板支撑剪刀撑、斜拉杆数量不足;检查井洞口未封闭防护,基坑周边临边防护不足,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部分工人未戴安全帽,电梯井水平防护未封闭;进场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三级教育未到位等问题。

3.危大工程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方面。存在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结合实际工程情况编制,未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验收牌、留存验收影像资料,天和山庄42、43、45号楼及地下室项目:动火作业未审批,未配备灭火器,无专人监护,电焊工无证操作,电焊与油漆交叉作业;太阳能LED灯及光伏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悬挑式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未对卸料平台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4.临时用电方面。存在未使用单机箱或数量不足,未接PE线,二级箱线路拉接不规范,一闸多路,电线未套管保护架设,电线保护橡胶破损,随意拖地。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方面。存在顶升加节作业平台拉杆变形,回转接节个别螺栓露丝不足三丝,起升限位器开口销缺失,配重标识不明显,大臂连接处开口销全部未开八字,塔吊主钢绳排列不整齐,操作手板复位失效等问题。

6.工地食堂及住宿区方面。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站不规范,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防护未到位等问题。

7.扬尘治理方面。存在未配备扬尘监控设备,临时道路防尘措施不足,防扬尘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8.工程监理专项检查方面。存在监理未落实节前大检查,监理塔吊安装、模板支撑、转料平台等危大工程无巡视巡查记录,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巡查,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等问题。

9.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存在地下室油漆作业有限空间通风不足等问题。

10. 其他问题。存在道路安全措施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较少,车辆进出场未登记,施工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不畅通不平整,安全通道未搭设防护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围墙或围挡,安全日记填写不规范,室外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报备等问题。

(二)老旧小区改造及未报监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井圈、井座堆置过高,材料堆放应集中不影响交通,临时道路防尘措施不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通道部分区域不通畅,有占用通道现象,企业、项目、监理自查未落实,施工现场未使用单机箱,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项目部未设置灭火器,防扬尘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三)建筑工地消防防范专项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方面。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未编制,未见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缺少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资料等问题。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办公用房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灭火器数量表不足或失效,消防栓、管道标识牌未贴,动火作业未审批,未配备灭火器,无专人监护,楼层消防水带水枪、临时消防用水未通,无室外室内临时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堵塞等问题。

(四)施工现场防汛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存在塔吊基础积水,外架地面硬化周围积水,未设置排水沟等问题。

(五)“四不两直”检查企业、项目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5月份,全县应检施工企业14家,应检次数59次,完成33次,完成率60.71%;全县应检在建项目18个,应检次数174次,完成110次,完成率61.28%。其中,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缺1次,福建省康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缺2次,三明客家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缺1次,福建仁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缺4次,福建翠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缺8次,宁化三江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缺3次,福建泽瑞建设有限公司缺2次,福建安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添加企业检查人员;凯尔迈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缺1次,宁化县小型汽车社会化考试场建设项目缺4次,新型陶瓷产业链项目缺3次,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缺3次,宁化县南街中学商住楼缺3次,薏米暨河龙贡米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缺4次,宁化三煌智能婴童家居用品生产项目缺2次,宁化县客属大酒店装修工程项目缺3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当前面临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加强监管,落实工作机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项目一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高处作业专题行动的通知》(闽建建函202416),持续开展高处作业专题行动,重点规范“三宝”“四口”“五临边”,紧盯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和安全网搭设方面开展专题整治;二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表;三要严格执行监管标准,严格按照省厅“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检查要求。

(三)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在建项目应举一反三、不留死角、全面自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经监理单位复查后,于5月30日前反馈至我局安办。联系人:范凌涛,联系电话:6823684。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清单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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