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5-12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 宁文旅〔2024〕9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23
局机关、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文旅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文旅行业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有力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围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确实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防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力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文化旅游领域火灾高危场所和消防薄弱部位开展重点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检查对象
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电影院、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文旅领域企业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23日-27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商定。
四、检查分组
(一)第一组: 以中环路为主干线的文旅企业
组长:邹微微(县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张吴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员:吴功雄、万伟康
(二)第二组:旅行社、星级酒店
组长:吴景标(县文旅局党组成员、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翁永俊(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
组员:巫建辉、田艳、曾小春
(三)第三组:以南大街为主干线的文旅企业
组长:严辉(县文旅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宏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组员:王鲁华、岳玉华
五、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 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检查发现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各组完成检查工作后,及时将相关检查情况报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万伟康汇总。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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