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5-12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 宁文旅〔2024〕6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23
各有关单位、文旅行业各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决定对我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对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旅行社、印刷企业、星级宾馆、A级景区、文保单位、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公共文体大型活动场馆和单位本体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分组
分成若干检查组,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并组织人员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现场检验,实行隐患排查“0”报告,隐患排查结束后未报送排查结果的,视为“0”报告。
(二)对排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的,要马上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时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附件:1.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表
2.A级景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表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消防)工作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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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负责人 |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 和问题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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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整改情况栏如当场整改填写“当场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写明整改时限,并在下次检查中复查。 |
附件2:
A级景区安全生产(消防)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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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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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达标或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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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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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景区负责人和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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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区负责人和各部门及员工签订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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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检查制度及常规巡检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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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面活动项目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和救护设施,水上交通工具按规定配足救生衣或救生圈。(检查救生设施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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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灭火宣传栏、告示牌及配备专业扑火队及必要的灭火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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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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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险峻的网红打卡点、建筑景点、观景平台、山林游步道、水面、瀑布、洞穴、游乐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等涉及游客安全的地段和区域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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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景点内旅游交通、旅游娱乐设施、旅客食物中毒、治安事件等的应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并有定期演练记录(每年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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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有完整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检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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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安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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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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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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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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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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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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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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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联,一联交被检查人(单位),一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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