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4-00026
- 备注/文号: 宁市监〔2024〕39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09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各股室:
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和谐、稳定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过程部署安排工作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警惕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节日期间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执法力量,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全方位维护市场稳定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1.生产方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2.流通方面:以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区域为重点,对群众消费量大的月饼、乳制品、酒、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节令食品进行监督检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督促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3.餐饮方面:查看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状况、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落实程度、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是否规范、食品留样是否合规、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以及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制度的实施情况等。(责任部门: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1.加强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当前药品领域“清网、清规、清方”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强化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网售药械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械产品、违规销售处方药、违规网络销售药等行为,全面加强节日期间药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2.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结合当前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在前期实施化妆品经营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宣称修护、舒缓、祛痘功能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虚假宣称、自制化妆品、经营使用假冒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化妆品等行为,切实强化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前“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自查灭火器、应急灯、消防通道标识等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完善,严防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责任部门:药械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聚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游乐场所,旅游景点、餐饮酒店、车站医院等公众场所人群聚集地在用特种设备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做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重点检查其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合格;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岗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位置、报警联络装置和事故救援措施。(责任部门:特种设备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四)紧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工许证获证企业(危化品)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查,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重点检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销售未获得 CCC 认证、不标注 CCC 标识等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情况;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三、落细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内部安全
1.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12315值守制度,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和社会关切。重视食品安全等舆情监测和研判预防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及时有效妥善应对和处置。2.开展内部安全自查,加强机关内部防火、防盗、防泄密、防事故教育,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内部安全事故。3.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恪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坐非法运营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切不可酒后驾车。
请各责任部门于9月20日、10月11日将检查情况报送至办公室黄月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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