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 宁市监〔2024〕2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6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各股室:
4月21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了厦门市电梯维保“纸片人”等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当前我省电梯维保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管,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市监特安〔2024〕53号)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五个全覆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破解电梯维保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日常维保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提升电梯维保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电梯维保单位配齐配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深入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督促维保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电梯日常维保、故障抢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电梯维保,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同时,以抽查结果运用为导向,科学分析电梯维保质量存在的问题,对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抽查结果为“较差”等级,或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维保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信用监管。根据《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将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维保单位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推动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管理。
(四)探索建立电梯扫码维保智慧监管系统。依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的电梯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进电梯物联网平台建设,通过扫描《电梯使用标志》上的识别码,自动甄别维保人员身份、持证情况以及地理位置、维保时长等相关信息,建立维保扫码打卡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虚假维保、挂靠维保等现象,以信息化赋能提高监管质效。
(五)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从源头上保证电梯本质质量安全、压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进检验检测分离、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等工作取得成效,持续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从防事故向降故障转变。补齐监管短板弱项,推进电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行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各维保单位要认真围绕许可管理、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维保质量、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事故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通过本单位网站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开承诺,杜绝低价竞争、虚假维保、以修代保,不将电梯维保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发生挂靠维保行为,保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与《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承诺书》于2024年5月25日前书面报送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6月至8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各相关股室要督促维保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在电梯许可评审、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维保与运行质量抽查、投诉举报受理、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方面发现的电梯维保突出问题,进一步深挖细查,特别是对电梯故障多发、维保走过场和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运用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电梯维保相关问题,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9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各相关股室要深入剖析电梯维保相关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末梢,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要结合职责,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台账,责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各相关股室要充分利用宣传介质,广泛开展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自5月起,每月25日上报《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9月25日前,梳理工作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工作总结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工作中如遇问题,请与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联系人伊荣洲,电话:0598-683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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