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8-1200-2024-00010 | 文号 | 宁林〔2024〕3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18-1200-2024-00010 | ||
文号 | 宁林〔2024〕3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林函﹝2024﹞11号)、《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宁森防办﹝2024﹞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高危时段,林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早谋划部署。要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森林防火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配强人员队伍,配齐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平稳度过清明防火关键期。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紧抓实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动员各方力量,坚持传统手段和新兴媒介相结合、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常态化宣传和专项活动相结合,努力提升宣传实效。要结合辖区祭祀特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祭扫,积极倡导鲜花换炮烛等绿色祭扫行为,减少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三、严格火源管控。要组织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坟头、墓地、农林交错地、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在高火险期和重要时段,全体护林员要到岗在位,加强巡山护林,盯紧守牢重要进山路口及火灾多发区域,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管住山、护住林、盯住人、防住火。
四、加强隐患排查。要按照《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林〔2024〕13号)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全年无隐患的单位,县林业局将重点督导检查。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林业站、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按规定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当地每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卫星监测热点等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清明节、“五一”期间,要落实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组织队伍靠前驻防,携装巡护,强化物资和装备储备等,加强扑火演练,特别是要加强“以水灭火”运用,确保早期火情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林函﹝2024﹞11号)、《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宁森防办﹝2024﹞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高危时段,林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早谋划部署。要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森林防火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配强人员队伍,配齐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平稳度过清明防火关键期。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紧抓实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动员各方力量,坚持传统手段和新兴媒介相结合、固定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常态化宣传和专项活动相结合,努力提升宣传实效。要结合辖区祭祀特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祭扫,积极倡导鲜花换炮烛等绿色祭扫行为,减少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三、严格火源管控。要组织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坟头、墓地、农林交错地、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在高火险期和重要时段,全体护林员要到岗在位,加强巡山护林,盯紧守牢重要进山路口及火灾多发区域,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管住山、护住林、盯住人、防住火。
四、加强隐患排查。要按照《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林〔2024〕13号)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全年无隐患的单位,县林业局将重点督导检查。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林业站、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按规定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当地每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卫星监测热点等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清明节、“五一”期间,要落实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组织队伍靠前驻防,携装巡护,强化物资和装备储备等,加强扑火演练,特别是要加强“以水灭火”运用,确保早期火情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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