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3-0002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08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3-0002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08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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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镇重点工贸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在我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设施、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整治事项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排查汇总。(1015日前)

请有关站所摸排本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排查粉尘种类、涉粉人数及有关除尘系统等,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排查“关键少数”依法履职、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及作业审批和监护等。

(二)企业自查自改。(1020日前)

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按照重点整治事项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等检查内容,开展企业自查自改,1020日前报告清零情况,未清零的企业必须迅速整改,在11月底前清零。

(三)专项执法检查。(12月底前)

组织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发现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对相关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要“一案双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工作小组,根据自身监督检查计划,精心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警示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引导,利用事故警示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坚持奖惩并重。要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积极报送至上级部门。被通报表扬、嘉奖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年度工贸安全监管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3108

各村(社区)、镇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镇重点工贸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在我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设施、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整治事项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排查汇总。(1015日前)

请有关站所摸排本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排查粉尘种类、涉粉人数及有关除尘系统等,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排查“关键少数”依法履职、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及作业审批和监护等。

(二)企业自查自改。(1020日前)

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按照重点整治事项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项等检查内容,开展企业自查自改,1020日前报告清零情况,未清零的企业必须迅速整改,在11月底前清零。

(三)专项执法检查。(12月底前)

组织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发现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对相关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要“一案双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工作小组,根据自身监督检查计划,精心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警示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引导,利用事故警示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坚持奖惩并重。要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积极报送至上级部门。被通报表扬、嘉奖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年度工贸安全监管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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