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22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22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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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宁消安委〔2023〕3号《宁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全县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

2.电气产品和电动车经营销售、维修单位;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4.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

5.本系统办公用房的水、电及消防设施

(二)整治重点

1. 加强对市场主体资格的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

2.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3.依法加强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电动车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

4.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并在本辖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15日)。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动员部署,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在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生产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本系统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本部门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县消安委办;自2024年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4年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宁消安委〔2023〕3号《宁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全县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

2.电气产品和电动车经营销售、维修单位;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4.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

5.本系统办公用房的水、电及消防设施

(二)整治重点

1. 加强对市场主体资格的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

2.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3.依法加强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电动车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

4.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并在本辖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15日)。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动员部署,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督促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在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生产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本系统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本部门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县消安委办;自2024年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4年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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