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1-1200-2023-00037 | 文号 | 城党政办〔2023〕2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 |||||||||
标题 | 城南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1-1200-2023-00037 | ||
文号 | 城党政办〔2023〕2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 ||
标题 | 城南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食安办〔2023〕9号)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保障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
二、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德法并举、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能,守牢安全底线,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共同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
定于12月1日上午8时,组织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在城南镇御景湾举办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开展咨询解答、摆放宣传展板、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参与市“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市食安办将依托新浪三明媒体公众号开展连续一周的“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单位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老师学生和家长及其他社会公众等参加网上答题。
(三)开展LED屏等食品安全公益宣传
11月28日-12月3日活动期间,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和本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等场所的LED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消费提醒提示滚动播放,提高宣传覆盖面。
五、相关部门开展主题教育:
(一)城南小学:一是引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板报、手抄报比赛活动、鼓励举办食堂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二是利用城南小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公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二)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开展农产品安全现场咨询与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品、“一品一码”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的知晓率。
(三)城南卫生院:在社区和学校等地开展义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营养咨询等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和营养宣传深入基层,全面提升公众营养知识水平和健康素养。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宁化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做好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反餐饮浪费和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镇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充分利用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各部门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全年度,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同时,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守有关纪律。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认真总结成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城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根据《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食安办〔2023〕9号)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保障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
二、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德法并举、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能,守牢安全底线,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共同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
定于12月1日上午8时,组织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在城南镇御景湾举办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开展咨询解答、摆放宣传展板、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参与市“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市食安办将依托新浪三明媒体公众号开展连续一周的“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单位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老师学生和家长及其他社会公众等参加网上答题。
(三)开展LED屏等食品安全公益宣传
11月28日-12月3日活动期间,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和本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等场所的LED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消费提醒提示滚动播放,提高宣传覆盖面。
五、相关部门开展主题教育:
(一)城南小学:一是引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板报、手抄报比赛活动、鼓励举办食堂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二是利用城南小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公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二)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开展农产品安全现场咨询与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品、“一品一码”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的知晓率。
(三)城南卫生院:在社区和学校等地开展义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营养咨询等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和营养宣传深入基层,全面提升公众营养知识水平和健康素养。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宁化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做好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反餐饮浪费和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镇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充分利用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各部门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全年度,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同时,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守有关纪律。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认真总结成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城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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