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8-1200-2023-00041 | 文号 | 宁林〔2023〕125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1 |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18-1200-2023-00041 | ||
文号 | 宁林〔2023〕125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1-21 |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明林综〔2022〕60号)要求,宁化县林业局制定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化县林业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全民防火氛围,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及时发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区域
全县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3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适用时机
本方案适用于禁火令和高森林火险橙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发布期间。
五、适用行为
本方案明确适用时机、区域内未经批准实施下列行为的:
(一)炼山造林、烧木炭、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二)烤火取暖、生火野炊、烧蜂驱兽、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四)电焊、切割、开山爆破等工程性动火用火。
六、举报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为首次向实施奖励的各级部门举报;
(三)举报事项确认属实。
七、非奖励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具有森林防灭火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举报的;
(二)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正在被县级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的,被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在其举报之前已经有人举报的,被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在举报前已经进行整改或者已经消除火灾隐患的;
(三)举报的线索无法核查的;
(四)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适用时机和区域情形的;
(五)举报人不提供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六)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奖励情形。
八、举报方式
可通过拨打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属地林业部门举报。举报时应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及火情火灾具体位置,提供违法行为事实依据和线索(录像、视频、照片等),举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九、审核流程
由各林业站进行实地核实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属实后属地林业站向林业局提交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核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站长审核后,交至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审核。
十、奖励标准
(一)举报在林缘3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未造成森林火灾的涉火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元奖励;
(二)举报森林火情,并对火情处置起到积极作用的给予100元奖励;
十一、奖励办法
(一)同一举报案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其他署名人领取。
(二)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1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属地林业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三)奖励资金由县林业局直接拨付到举报人。
十二、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骗取奖金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负责举报件接收、受理、核查、奖励发放、资料存档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资料;
(二)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的原则,举报件由属地各林业站受理,举报奖励金从县级森林防火经费中支出。
附件:各乡镇林业站举报电话
各乡镇林业站举报电话 |
|
林业站 |
电话 |
翠江林业站 |
6822306 |
城郊林业站 |
6823446 |
湖村林业站 |
6781162 |
泉上林业站 |
6761031 |
城南林业站 |
6850293 |
安乐林业站 |
6501017 |
曹坊林业站 |
6551022 |
治平林业站 |
6581005 |
济村林业站 |
6681031 |
方田林业站 |
6601040 |
石壁林业站 |
6651022 |
淮土林业站 |
6621072 |
中沙林业站 |
6701348 |
水茜林业站 |
6751026 |
河龙林业站 |
6721030 |
6731029 |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明林综〔2022〕60号)要求,宁化县林业局制定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化县林业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全民防火氛围,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及时发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区域
全县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3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适用时机
本方案适用于禁火令和高森林火险橙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发布期间。
五、适用行为
本方案明确适用时机、区域内未经批准实施下列行为的:
(一)炼山造林、烧木炭、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二)烤火取暖、生火野炊、烧蜂驱兽、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四)电焊、切割、开山爆破等工程性动火用火。
六、举报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为首次向实施奖励的各级部门举报;
(三)举报事项确认属实。
七、非奖励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具有森林防灭火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举报的;
(二)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正在被县级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的,被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在其举报之前已经有人举报的,被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在举报前已经进行整改或者已经消除火灾隐患的;
(三)举报的线索无法核查的;
(四)举报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适用时机和区域情形的;
(五)举报人不提供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六)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奖励情形。
八、举报方式
可通过拨打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属地林业部门举报。举报时应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及火情火灾具体位置,提供违法行为事实依据和线索(录像、视频、照片等),举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九、审核流程
由各林业站进行实地核实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属实后属地林业站向林业局提交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核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站长审核后,交至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审核。
十、奖励标准
(一)举报在林缘3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未造成森林火灾的涉火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元奖励;
(二)举报森林火情,并对火情处置起到积极作用的给予100元奖励;
十一、奖励办法
(一)同一举报案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其他署名人领取。
(二)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1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属地林业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三)奖励资金由县林业局直接拨付到举报人。
十二、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骗取奖金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负责举报件接收、受理、核查、奖励发放、资料存档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资料;
(二)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的原则,举报件由属地各林业站受理,举报奖励金从县级森林防火经费中支出。
附件:各乡镇林业站举报电话
各乡镇林业站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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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 |
电话 |
翠江林业站 |
6822306 |
城郊林业站 |
6823446 |
湖村林业站 |
6781162 |
泉上林业站 |
6761031 |
城南林业站 |
6850293 |
安乐林业站 |
6501017 |
曹坊林业站 |
6551022 |
治平林业站 |
6581005 |
济村林业站 |
6681031 |
方田林业站 |
6601040 |
石壁林业站 |
6651022 |
淮土林业站 |
6621072 |
中沙林业站 |
6701348 |
水茜林业站 |
6751026 |
河龙林业站 |
6721030 |
673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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