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29 文号 宁市监〔2023〕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29
文号 宁市监〔2023〕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09:51
| | | |
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3〕7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市监质〔2023〕156号要求,现就扎实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严格监管执法,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全面推进宁化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教育不断创新质量月活动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增强全社会质量第一意识,挖掘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讲好宁化质量故事,树立宁化质量新形象,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质量强

(二)加强两个纲要宣传贯彻充分认识两个纲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任务,着力抓好宣贯工作。按照两个纲要要求,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两个纲要作为党校教学重要内容,抓紧制定印发贯彻两个纲要的实施方案,健全各层级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扎实抓好纲要宣贯,面向不同受众,通过举办各类研讨班、组织专家宣讲、开展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让质量强理念深入人心。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各项部署,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针对企业短板实施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引导企业深入推广应用股学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建立完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执法打假系列活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重点产品的普力度,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质量股、消保股,协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以下均需各市场监管所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技术帮扶“一县一试点”活动。确定一家企业,通过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从而实现以点带面,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牵头部门:质量股)

(三)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降低风险隐患,围绕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牵头股室: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牵头部门:特安股)

(五)开展三进活动,宣传普及质量知识,举办知识讲座、邀请企业座谈等,帮扶企业质量提升,解决基层困难。(牵头部门:质量股)

(六)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实验室,展示检验检测仪器,介绍检验检测知识。牵头部门质计所

(七)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秋节月饼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巡查、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格行政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和计量放心消费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牵头部门: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计量股、消保股、政策法规股

以上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质量月”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市场监管所和各股、队)要高度重视,将“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细化工作方案,明晰各项活动的分工、责任和任务,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务求实效。要动员各行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质量强市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重心下移。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面向基层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作法,不断提高基层质量素质和技能。要组织中小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发掘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弘扬质量先进,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四)扎实推进,认真总结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的协调配合,聚焦群众关切的“身边质量”,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合力,落实措施,努力实现最佳的活动效果。要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活动成效,9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通过OA报送至县局质量股吴钦榕工号,联系电话:6839171


附件:1.2023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3年“质量月”活动计划安排表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3〕7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市监质〔2023〕156号要求,现就扎实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严格监管执法,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全面推进宁化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教育不断创新质量月活动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增强全社会质量第一意识,挖掘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讲好宁化质量故事,树立宁化质量新形象,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质量强

(二)加强两个纲要宣传贯彻充分认识两个纲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任务,着力抓好宣贯工作。按照两个纲要要求,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两个纲要作为党校教学重要内容,抓紧制定印发贯彻两个纲要的实施方案,健全各层级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扎实抓好纲要宣贯,面向不同受众,通过举办各类研讨班、组织专家宣讲、开展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让质量强理念深入人心。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各项部署,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针对企业短板实施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引导企业深入推广应用股学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建立完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执法打假系列活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重点产品的普力度,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质量股、消保股,协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以下均需各市场监管所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技术帮扶“一县一试点”活动。确定一家企业,通过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从而实现以点带面,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牵头部门:质量股)

(三)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降低风险隐患,围绕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牵头股室: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牵头部门:特安股)

(五)开展三进活动,宣传普及质量知识,举办知识讲座、邀请企业座谈等,帮扶企业质量提升,解决基层困难。(牵头部门:质量股)

(六)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实验室,展示检验检测仪器,介绍检验检测知识。牵头部门质计所

(七)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秋节月饼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巡查、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格行政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和计量放心消费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牵头部门: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计量股、消保股、政策法规股

以上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质量月”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市场监管所和各股、队)要高度重视,将“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细化工作方案,明晰各项活动的分工、责任和任务,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务求实效。要动员各行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质量强市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重心下移。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面向基层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作法,不断提高基层质量素质和技能。要组织中小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发掘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弘扬质量先进,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四)扎实推进,认真总结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的协调配合,聚焦群众关切的“身边质量”,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合力,落实措施,努力实现最佳的活动效果。要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活动成效,9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通过OA报送至县局质量股吴钦榕工号,联系电话:6839171


附件:1.2023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3年“质量月”活动计划安排表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