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6-1200-2023-00031 | 文号 | 石政〔2023〕5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9-21 | |||||||||
标题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6-1200-2023-00031 | ||
文号 | 石政〔2023〕5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9-21 | ||
标题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石政〔2023〕56号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宁化县50条细化措施,推动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建立“一道批示一个报告一套台账”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力争在早期阶段消除潜在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理紧急事件,坚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对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工贸、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森林防灭火、“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此外,还对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消防、水利、电力、燃气、旅游、校园、食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借鉴最近事故教训,预防和解决关键领域的安全风险,强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巡查餐饮场所;加强小散工程安全排查整治;特别关注农村老旧房屋和附近环境特殊情况;加强道路运输和消防领域的安全排查整治。
三、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5日- 9月28日
四、检查范围及人员安排
1.非煤矿山及地质灾害方面。严厉打击偷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巡查监测。
牵头领导: 伍亮才
牵头单位:石壁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2.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加强事故多发地带特别是石壁镇与国省道连接线减速带、测速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隐患排查;大力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 伍亮才
牵头部门: 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3.防汛、水利设施、渔业船舶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类水库、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职责、运行管理与调度、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
牵头领导: 黄生铸
牵头单位:镇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4.文化旅游、校园、景区和非景区安全方面。加强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场所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文化经营场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
牵头领导: 巫生海
牵头单位: 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镇消防所、石壁派出所、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村(居)
5.森林防灭火方面。加强巡查看守力量,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值守,排查进山入园人员携带火源情况,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牵头领导: 丘海腾
牵头单位: 石壁林业站
责任单位: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居)
6.工贸行业方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消防、安全培训等检查,督促企业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冒险作业、盲目施救。
牵头领导: 陈荣
牵头单位: 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 镇企业站、村建站、项目办、消防所等,各村(居)
7.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方面。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养老院、加油站、“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无证经营、摆摊销售;严格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
牵头领导: 巫扬建
牵头单位: 镇安监办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项目办、消防所、石壁市场监管所等,各村(居)
8.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燃气安全方面。加强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水库等工程和房建、工建、基建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家具产业园对厂房工棚进行安全检查,加大企业工棚、钢架房等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力度,整治各类“三合一”自建房、加层改扩建房屋、铁皮房、广告牌、临时搭盖等擅自改变功能用途、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法储存、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提供使用超期未检钢瓶等行为,检查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
牵头领导: 巫土金
牵头单位: 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 镇道安办、水利工作站、项目办、消防救援队、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9.食品、餐饮安全方面。加强餐饮行业消毒、《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流动酒席等备案检查,督促制定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检查食品原料、餐饮用具等,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和厨房设施等检查。
牵头领导:丁志凌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责任单位: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壁卫生院、镇卫计办、镇消防所等,各村(居)
10.医疗卫生安全方面。加强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店等场所卫生安全等措施检查,同时逐一排查用电用气、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情况,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牵头领导: 吴祖瑞
牵头单位:镇卫计办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石壁派出所、石壁卫生院、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11.其他行业领域。生态环境、能源(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民政办加强敬老院等场所隐患排查;社会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过漾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安全。农技站要重点关注沼气池;村建站、道安办、水利工作站、城监综合执法大队、能源办(电力)等部门要重点关注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督促企业应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
责任单位:镇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五、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积极做好准备,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切实把检查落实落细,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二)要严肃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严肃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
(三)要注重实效。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将严肃追求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要及时反馈。各村和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将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在9月28日前报送镇安办。镇安监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并将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
附件:1.石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石壁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1
石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部门): (加盖公章)
序号 |
行业领域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隐患 |
整改时限 |
企业 责任人 |
主管责任部门 |
监管责任部门 |
属地 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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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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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道安办 |
镇道安办 |
石壁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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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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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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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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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①以上表格由牵头的单位汇总报送至镇安办,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②填报单位指该文提及的各牵头部门。
石政〔2023〕56号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宁化县50条细化措施,推动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建立“一道批示一个报告一套台账”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力争在早期阶段消除潜在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理紧急事件,坚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对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工贸、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森林防灭火、“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此外,还对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消防、水利、电力、燃气、旅游、校园、食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借鉴最近事故教训,预防和解决关键领域的安全风险,强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巡查餐饮场所;加强小散工程安全排查整治;特别关注农村老旧房屋和附近环境特殊情况;加强道路运输和消防领域的安全排查整治。
三、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5日- 9月28日
四、检查范围及人员安排
1.非煤矿山及地质灾害方面。严厉打击偷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巡查监测。
牵头领导: 伍亮才
牵头单位:石壁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2.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加强事故多发地带特别是石壁镇与国省道连接线减速带、测速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隐患排查;大力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 伍亮才
牵头部门: 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3.防汛、水利设施、渔业船舶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类水库、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职责、运行管理与调度、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
牵头领导: 黄生铸
牵头单位:镇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4.文化旅游、校园、景区和非景区安全方面。加强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场所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文化经营场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
牵头领导: 巫生海
牵头单位: 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镇消防所、石壁派出所、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村(居)
5.森林防灭火方面。加强巡查看守力量,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值守,排查进山入园人员携带火源情况,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牵头领导: 丘海腾
牵头单位: 石壁林业站
责任单位: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居)
6.工贸行业方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消防、安全培训等检查,督促企业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冒险作业、盲目施救。
牵头领导: 陈荣
牵头单位: 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 镇企业站、村建站、项目办、消防所等,各村(居)
7.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方面。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养老院、加油站、“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无证经营、摆摊销售;严格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
牵头领导: 巫扬建
牵头单位: 镇安监办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项目办、消防所、石壁市场监管所等,各村(居)
8.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燃气安全方面。加强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水库等工程和房建、工建、基建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家具产业园对厂房工棚进行安全检查,加大企业工棚、钢架房等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力度,整治各类“三合一”自建房、加层改扩建房屋、铁皮房、广告牌、临时搭盖等擅自改变功能用途、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法储存、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提供使用超期未检钢瓶等行为,检查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
牵头领导: 巫土金
牵头单位: 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 镇道安办、水利工作站、项目办、消防救援队、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9.食品、餐饮安全方面。加强餐饮行业消毒、《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流动酒席等备案检查,督促制定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检查食品原料、餐饮用具等,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和厨房设施等检查。
牵头领导:丁志凌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责任单位: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壁卫生院、镇卫计办、镇消防所等,各村(居)
10.医疗卫生安全方面。加强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店等场所卫生安全等措施检查,同时逐一排查用电用气、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情况,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牵头领导: 吴祖瑞
牵头单位:镇卫计办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石壁派出所、石壁卫生院、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11.其他行业领域。生态环境、能源(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民政办加强敬老院等场所隐患排查;社会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过漾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安全。农技站要重点关注沼气池;村建站、道安办、水利工作站、城监综合执法大队、能源办(电力)等部门要重点关注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督促企业应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
责任单位:镇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五、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积极做好准备,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切实把检查落实落细,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二)要严肃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严肃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
(三)要注重实效。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将严肃追求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要及时反馈。各村和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将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在9月28日前报送镇安办。镇安监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并将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
附件:1.石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石壁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1
石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部门): (加盖公章)
序号 |
行业领域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隐患 |
整改时限 |
企业 责任人 |
主管责任部门 |
监管责任部门 |
属地 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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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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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道安办 |
镇道安办 |
石壁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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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①以上表格由牵头的单位汇总报送至镇安办,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②填报单位指该文提及的各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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