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3-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6-08
标题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3-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6-08
标题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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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6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我县住建系统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三、 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 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发放安全公益宣传单,张贴安全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深入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要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房屋结构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题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舆论阵势。结合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积极宣传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施工现场、企业宣传栏采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标语等内容(宣传标语见附件1)。积极参与应急部组织的“十大逃 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创作与宣传,精心制作征集推广科普宣传产品,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全县住建系统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 ”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住建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有效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技能。

(五)全面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企业、在建项目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行”活动。贯彻落实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制定隐患排查判定标准,突出排查质量,加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力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电气焊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六)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项目要结合实际,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救援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质安中心要指导在建项目、局村建中心要指导燃气企业、乡镇污水企业根据本行业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 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 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各有关企业要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协调应对机制,补充应急设施设备,完善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方协调联动,扎实有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持续营造氛围。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全面提

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有关企业、项目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并落实好“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等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各有关企业、项目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3)至县住建局安办。联系人:范凌涛,邮箱:nhxzaz@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6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我县住建系统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三、 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 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发放安全公益宣传单,张贴安全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深入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要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房屋结构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题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舆论阵势。结合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积极宣传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施工现场、企业宣传栏采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标语等内容(宣传标语见附件1)。积极参与应急部组织的“十大逃 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创作与宣传,精心制作征集推广科普宣传产品,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全县住建系统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 ”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住建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有效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技能。

(五)全面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企业、在建项目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行”活动。贯彻落实全县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制定隐患排查判定标准,突出排查质量,加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力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电气焊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六)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项目要结合实际,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救援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质安中心要指导在建项目、局村建中心要指导燃气企业、乡镇污水企业根据本行业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 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 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各有关企业要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协调应对机制,补充应急设施设备,完善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方协调联动,扎实有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持续营造氛围。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全面提

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有关企业、项目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并落实好“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等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各有关企业、项目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3)至县住建局安办。联系人:范凌涛,邮箱:nhxzaz@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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