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6-1200-2023-00008 文号 石政〔2023〕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13
标题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36-1200-2023-00008
文号 石政〔2023〕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13
标题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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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落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力开展,持续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牢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推进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持续跟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以及工作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目标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施行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推动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进一步推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理直气壮,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要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要严格执行《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宁委办发明电〔2022〕19号)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安委会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安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经安委会审定、报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向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   

 

 

 

 

 

 

 

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一道批示一套台账一个报告”工作制度,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

(二)推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市、县《落实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部门、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重点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盲区的情况。及时组织明确并动态更新职能交叉地带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明电〔2022〕19号)、《关于转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宁安委〔2019〕6号)、《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的通知》(宁安委〔2019〕7号)等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推进城乡(镇)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省实施方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理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配合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完善重点风险管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县50条具体措施,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领导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等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

(五)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开展安全生产“一季一警示”学习班,推进落实从业人员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七)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资源和力量,着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做到“六个有”,即有机构场所、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机制、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在村(社区)建立“六个一”,即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每年一次演练;100%建设防汛能力“十个有”标准化,即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应急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

(八)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严格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九)落实《宁化县应急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化县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应急〔2020〕36号),加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新业态安全管理,抓好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建筑施工、工贸、特种设备、景区和非景区及其他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抓好船舶安全管理。

(十一)辖区内力争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总体目标责任。遏制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火灾的发生,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3年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工作履职清单》要求“照单履职”,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季度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敏感时节期间,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其他负责人对照履职。

(三)组织开展隐患整治。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劳动密集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企业、“三合一”场所、文保单位、危化企业、医院和养老机构等高风险场所,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深化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 “表下线”隐患改造并为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

(四)深化基层消防治理。建立完善县、乡、村(居)三级火灾防控体系,持续开展星级消防所达标创建,按市、县要求足额落实派驻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打造“一队多兼”灭火救援力量,畅通应急响应拉动机制,按标准完成乡镇消防队达标建设,65%行政村完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通信、车道、装备、力量建设改造,100%的行政村(社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系统。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等小型场所和弱势群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遏制“小火亡人”十项措施,督促开展以落实“5+3”必查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验收。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依法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赋权工落地见效。加强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补齐历史欠账;推动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村100%完成消火栓建设,达到农村市政消火栓任务总数的60%;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智能预警装置,在册的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100%,沿街店面、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持续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安装推广率不低于70%。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党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培训等范畴。加快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少儿、青少年等在校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0%,青年、中年等在职群体覆盖率达80%,老年及弱病残等居家群体覆盖率达75%,重点帮扶指导100%的“特困户”、孤寡独居老人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辖区常住人口注册使用率和人均学习积分达到国家消防救援局要求,场所100%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落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力开展,持续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牢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推进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持续跟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以及工作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目标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施行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推动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进一步推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理直气壮,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要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要严格执行《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宁委办发明电〔2022〕19号)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安委会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安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经安委会审定、报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向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   

 

 

 

 

 

 

 

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一道批示一套台账一个报告”工作制度,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

(二)推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市、县《落实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部门、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重点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盲区的情况。及时组织明确并动态更新职能交叉地带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明电〔2022〕19号)、《关于转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宁安委〔2019〕6号)、《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的通知》(宁安委〔2019〕7号)等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推进城乡(镇)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省实施方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理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配合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完善重点风险管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县50条具体措施,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领导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等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研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

(五)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开展安全生产“一季一警示”学习班,推进落实从业人员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七)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资源和力量,着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做到“六个有”,即有机构场所、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机制、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在村(社区)建立“六个一”,即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每年一次演练;100%建设防汛能力“十个有”标准化,即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应急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

(八)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严格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九)落实《宁化县应急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化县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应急〔2020〕36号),加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

(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新业态安全管理,抓好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建筑施工、工贸、特种设备、景区和非景区及其他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抓好船舶安全管理。

(十一)辖区内力争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总体目标责任。遏制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火灾的发生,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3年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工作履职清单》要求“照单履职”,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季度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敏感时节期间,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其他负责人对照履职。

(三)组织开展隐患整治。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劳动密集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企业、“三合一”场所、文保单位、危化企业、医院和养老机构等高风险场所,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深化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 “表下线”隐患改造并为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

(四)深化基层消防治理。建立完善县、乡、村(居)三级火灾防控体系,持续开展星级消防所达标创建,按市、县要求足额落实派驻消防文员经费保障,打造“一队多兼”灭火救援力量,畅通应急响应拉动机制,按标准完成乡镇消防队达标建设,65%行政村完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通信、车道、装备、力量建设改造,100%的行政村(社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系统。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等小型场所和弱势群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遏制“小火亡人”十项措施,督促开展以落实“5+3”必查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验收。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依法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赋权工落地见效。加强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补齐历史欠账;推动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村100%完成消火栓建设,达到农村市政消火栓任务总数的60%;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智能预警装置,在册的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100%,沿街店面、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持续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安装推广率不低于70%。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党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培训等范畴。加快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少儿、青少年等在校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0%,青年、中年等在职群体覆盖率达80%,老年及弱病残等居家群体覆盖率达75%,重点帮扶指导100%的“特困户”、孤寡独居老人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辖区常住人口注册使用率和人均学习积分达到国家消防救援局要求,场所100%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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