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3-00014 文号 宁应急函〔2023〕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29
标题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及解读的通知》的函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3-00014
文号 宁应急函〔2023〕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29
标题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及解读的通知》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及解读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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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闽应急〔2023〕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及解读)是工贸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的根本依据,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内容十分重要。工贸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发现和整改重大隐患的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判定标准》及解读迅速传导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

   二、对标全面排查。各工贸企业要按照《宁化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对照《判定标准》及解读,全面开展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要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严格专项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推动企业真查真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附件: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闽应急〔2023〕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及解读)是工贸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的根本依据,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内容十分重要。工贸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发现和整改重大隐患的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判定标准》及解读迅速传导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

   二、对标全面排查。各工贸企业要按照《宁化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对照《判定标准》及解读,全面开展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要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严格专项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推动企业真查真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附件: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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