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3-1200-2023-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标题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3-1200-2023-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标题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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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基层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宁化县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宁化县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近期迅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宁安委办〔2023〕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2〕14号)和《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宁安委〔2023〕1号),加强对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特别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转折后出现的复杂情况、节前停产节后复工,强化重点领域强力攻坚,严管严控,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股室、各基层所、各事业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以及“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原则,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员、业务骨干,对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

(一)全县在采矿山、《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宁自然资〔2021〕10号)中明确的各类巡查点,以及部、省矿产卫片图斑、群众信访举报和日常巡查新发现的非法采矿点。

(二)自然资源部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厂房等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

)宁安委办〔2023〕2号文中需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的。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各有关股室和各基层所要继续督促指导乡镇落实巡查主体责任,对尚未销号的各类巡查点做到每日动态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和系统签到打卡;对已销号的巡查点要保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巡查频次;对巡查清单要根据实际增减情况做好动态更新。通过落实巡查制度严防已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增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认真落实卫片和信访核查。对部、省下发我县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各渠道来源的涉矿群众信访举报件,各相关股室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高质高效完成核查反馈,不断深化矿产卫片执法和信访调查,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着力将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在巡查、检查以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手段,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予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运用正在开展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努力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工作目标。同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和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基层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落实各项需求保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督促县有关部门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建议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要按照安全隐患“四个清单”管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执行“四个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股室、各基层所要对此次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紧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在日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和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细致开展排查,切实做到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工作开展起到实效。

 

 

附件: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行业领域

检查人次

(其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数

排查隐患数

是否有重大隐患(如有请详细说明)

 

共计*人次,其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次

 

 

 

 

 

 

 

 

 

 

 

 

 

 

 

 

 

 

 

 

 

 

 

以上总计:

 

 

 

 

 

 

各基层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宁化县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宁化县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近期迅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宁安委办〔2023〕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2〕14号)和《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宁安委〔2023〕1号),加强对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特别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转折后出现的复杂情况、节前停产节后复工,强化重点领域强力攻坚,严管严控,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股室、各基层所、各事业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以及“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原则,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员、业务骨干,对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

(一)全县在采矿山、《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宁自然资〔2021〕10号)中明确的各类巡查点,以及部、省矿产卫片图斑、群众信访举报和日常巡查新发现的非法采矿点。

(二)自然资源部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厂房等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

)宁安委办〔2023〕2号文中需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的。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各有关股室和各基层所要继续督促指导乡镇落实巡查主体责任,对尚未销号的各类巡查点做到每日动态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和系统签到打卡;对已销号的巡查点要保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巡查频次;对巡查清单要根据实际增减情况做好动态更新。通过落实巡查制度严防已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增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认真落实卫片和信访核查。对部、省下发我县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各渠道来源的涉矿群众信访举报件,各相关股室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高质高效完成核查反馈,不断深化矿产卫片执法和信访调查,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着力将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在巡查、检查以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手段,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予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运用正在开展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努力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工作目标。同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和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基层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落实各项需求保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督促县有关部门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建议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要按照安全隐患“四个清单”管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执行“四个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股室、各基层所要对此次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紧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在日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和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细致开展排查,切实做到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工作开展起到实效。

 

 

附件: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行业领域

检查人次

(其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数

排查隐患数

是否有重大隐患(如有请详细说明)

 

共计*人次,其中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次

 

 

 

 

 

 

 

 

 

 

 

 

 

 

 

 

 

 

 

 

 

 

 

以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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