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9-1200-2022-00017
- 备注/文号: 水党政办〔2022〕7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28
入秋以来,因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农事用火风险隐患增加。为切实加强农事用火管理,全面推进我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从源头上禁烧秸秆,全面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杜绝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委农办〔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要积极引导农民以机械粉碎秸秆直接翻压还田,田面覆盖还田、过腹还田等方法,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镇农技站、烟草站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农机合作社,指导农户通过购买农机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专业服务,按照烟草标准统一进行溶田。
2.各村要用好烟草溶田补助政策,鼓励农民按照标准进行稻杆还田,领取100元/亩的溶田补助。一是对下季种烟田块要克服旱情影响,充分利用抗旱设备、抗旱资金帮助解决溶田用水,积极引导开展稻草溶田。二是在晚稻收割后,及时将鲜稻草切碎、均匀撒在田间,随后灌水浸泡,再采用旋耕机深耕打田,溶田后养水浸泡30天以上,将稻草回田改良土壤。
3.禁火令期间,各村、镇农技站、林业站要加大山垅主要路口的巡查监管力度,与山垅田户主签订禁火协议,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宣传劝导,消除农事用火安全隐患,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4.非禁火令期间,对确有必要的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烧垃圾等用火的作业,必须向村委、林业站报备,由林业站统筹计划,利用有利天气,在护林员的监督下,集中烧除。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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