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1-1200-2022-00026 文号 城政〔2022〕4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30
标题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 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1-1200-2022-00026
文号 城政〔2022〕4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30
标题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 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
有效性 有效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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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员会、镇有关部门:

为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 2022 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的政治责任,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持续跟踪督促挂钩整改重大隐患进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和工作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增强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城政〔2022〕29号),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原则,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围绕“树典型、开小灶”工作任务,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推广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措施、标杆企业和操作规范等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全面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严格按《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城政〔2021〕2号)要求,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相关职责,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工作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落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宁委办发明电〔2022〕19 号),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根据《城南镇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城南镇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县政府安委会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经镇政府安委会审定、报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向镇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2 年各村(居)和镇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2 年8月30日

2022 年各村(居)和镇单列考核单位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扎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贯彻教育,组织村居两委干部观看学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市、县《落实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城政〔2021〕2号)要求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延伸。

(三)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 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推进城乡(镇)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 号)和省实施方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色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条硬措施和宁化县50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领导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等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安康杯”竞赛、“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落实从业人员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一季一警示”学习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严格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九)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新业态安全管理,抓好集镇燃气配送、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等专项治理工作。

(十)辖区内力争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火灾防控目标。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年度工作会、每半年召开 1 次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开展消防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敏感时节期间,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 3 次,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 次灭火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

(三)组织开展隐患整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火灾风险防范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10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围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厂区、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预防电气火灾“表下线”改造专项行动,并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村委会、居委会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5+3”必查行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建立隐患整改闭环。

(四)做实基层消防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和旧村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水电气改造项目同规划、同建设。行政村完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通信、车道、装备、力量建设改造。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风险隐患村(社区)主任“吹哨人”制度,加强培训指导、考核激励。村(社区)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补齐历史欠账;推动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推广独立式智能预警装置、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水系统设施,在册的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60%。大力推广应用自救呼吸器,50%的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生产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等“五类场所”完成配备。居民住宅区100%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范畴。加快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少儿、青少年等在校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 70%,青年、中年等在职群体覆盖率达60%,老年及弱病残等居家群体覆盖率达 50%,重点帮扶指导 100%的“五保户”、孤寡独居老人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辖区常住人口注册使用率不低于 7%,人均学习积分不低于 1000 分,场所 100%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各村(居)委员会、镇有关部门:

为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现将 2022 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的政治责任,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持续跟踪督促挂钩整改重大隐患进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和工作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增强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城政〔2022〕29号),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原则,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围绕“树典型、开小灶”工作任务,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推广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措施、标杆企业和操作规范等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全面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农村、社区延伸。严格按《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城政〔2021〕2号)要求,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相关职责,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工作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落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效,敢于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宁委办发明电〔2022〕19 号),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根据《城南镇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城南镇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县政府安委会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经镇政府安委会审定、报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向镇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2 年各村(居)和镇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2 年8月30日

2022 年各村(居)和镇单列考核单位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扎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贯彻教育,组织村居两委干部观看学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市、县《落实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城南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城政〔2021〕2号)要求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企业延伸。

(三)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 号)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推进城乡(镇)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 号)和省实施方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色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条硬措施和宁化县50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领导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等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安康杯”竞赛、“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落实从业人员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一季一警示”学习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严格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九)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新业态安全管理,抓好集镇燃气配送、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等专项治理工作。

(十)辖区内力争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消防方面

(一)火灾防控目标。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年度工作会、每半年召开 1 次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开展消防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敏感时节期间,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 3 次,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 次灭火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

(三)组织开展隐患整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火灾风险防范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10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围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厂区、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预防电气火灾“表下线”改造专项行动,并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村委会、居委会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5+3”必查行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建立隐患整改闭环。

(四)做实基层消防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和旧村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水电气改造项目同规划、同建设。行政村完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供水、通信、车道、装备、力量建设改造。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风险隐患村(社区)主任“吹哨人”制度,加强培训指导、考核激励。村(社区)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补齐历史欠账;推动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推广独立式智能预警装置、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水系统设施,在册的农村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60%。大力推广应用自救呼吸器,50%的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生产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等“五类场所”完成配备。居民住宅区100%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范畴。加快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少儿、青少年等在校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 70%,青年、中年等在职群体覆盖率达60%,老年及弱病残等居家群体覆盖率达 50%,重点帮扶指导 100%的“五保户”、孤寡独居老人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辖区常住人口注册使用率不低于 7%,人均学习积分不低于 1000 分,场所 100%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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