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22-00031
- 备注/文号: 淮政办〔2022〕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15
各村村民委员会:
现将《淮土镇关于成立村级微型消防站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淮土镇关于成立村级微型消防站的方案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淮土镇消防力量发展壮大,我镇决定建设成立21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实现在村一级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的。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的
以救早灭小和扑救初起火灾为目的,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体系,建设村级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阶段任务
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10月份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组成、工作责任装备配备等;(第二阶段)在10月上旬各村成立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第三阶段)在10月份前完成设备购买;(第四阶段)在11月份开始投入运行。
三、人员配备
村级微型消防站确定由村支书担任站长,以“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骨干成员,从中选择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培训的人员担任消防队员,其他成员为预警员或联络员。
四、工作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各村村部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各村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基本的灭火器材(详见附件)。
五、资金保障
各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所需经费由本村村财支出保障,按照村财能力和实际,用于本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日常运行维护、逐年完备。同时,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村微型消防站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使用、人员配置、装备器材、实战训练、值班备勤等工作的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人、财、物支持和保障。各村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参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等,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
(二)规范运行制度。各村微型消防站要严格“定岗、定人、定责”要求,科学统配人员,实行轮岗轮值;要落实火情迅速处置要求,明确值班地点,实施集中备勤。要严格值班备勤纪律,做到每日有联络员和消防队员,随时做好出动准备。把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考评,同时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的,予以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积极总结经验,落实工作责任,集思广益,以微型消防站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微型消防站战斗力,建立长效机制,使微型消防站长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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