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8-1200-2022-00024
  • 备注/文号: 宁林〔2022〕6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01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宁林〔2022〕63号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时间:2022-06-03 10:41
 林业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38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明林安办〔2022〕28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县林业行业实际,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和网络宣传、有奖举报、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林区”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按照安全宣传“五进”要求,推动企业“九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多种形式,组织和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要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重点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生产经营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安全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本单位公共场所采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标语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内容,为“安全生产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提升广大林区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参与“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请各单位于6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活动总结、统计表和活动开展的好做法、视频和图片等资料。

 

(联系人:陈,邮箱:nhxlyjab@163.com)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3.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宁化县林业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宣传标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3.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4.应急有方,安全常伴。

5.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

6.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7.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8.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严格安全问责,强化安全责任。

1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1.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2.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13.防火常抓,青山常在。

14.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15.普及防汛知识,提高防汛意识。

16.防洪防汛,人人有责。

17.防灾全方位,平安零距离。

18.灾害可以预防,生命不可逆转。

19.学一点防灾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20.大手牵小手,防灾一起走。

21.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22.遵守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3.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24.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5.重大隐患不上心,《刑法》追责等着您。

26.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附件2

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监管单位()

 

参与单位()

 

宣传载体

载体数量

使用数量

宣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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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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