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41-1200-2022-00012 | 文号 | 安委〔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
标题 | 中共安远镇委员会 安远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关于表彰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41-1200-2022-00012 | ||
文号 | 安委〔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
标题 | 中共安远镇委员会 安远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关于表彰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2021年,全镇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狠抓源头管控,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授予安远村、永跃村、岩前村、东桥村、割畲村等5个村“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授予谢光显、陈明亮、王镇安、何德明等4名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镇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提升全镇安全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宜商宜居”的闽赣边界特色小镇再做新贡献。
中共安远镇委员会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2021年,全镇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狠抓源头管控,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授予安远村、永跃村、岩前村、东桥村、割畲村等5个村“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授予谢光显、陈明亮、王镇安、何德明等4名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镇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提升全镇安全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宜商宜居”的闽赣边界特色小镇再做新贡献。
中共安远镇委员会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