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2-00006 文号 宁建安〔2022〕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5-31
标题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5-1200-2022-00006
文号 宁建安〔2022〕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5-31
标题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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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股室,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等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明建办〔2022〕27号)及《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2〕3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我县住建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群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和网络宣传、有奖举报、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全县住建系统全面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开展理论学习。6月底前,至少组织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把《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纳入住建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全覆盖,截止6月底前,各项目部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和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不少于1次。

  2.开展主题宣讲。持续推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结合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6月底前,局分管负责同志深入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开展1次专题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企业负责人、一线工作员工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3.组织在线学习。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查”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持续深化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查”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企业、项目负责人带队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不少于一次。

  2.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宣传贯彻。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企业深刻领会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持续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1.2022年6月至12月,全县住建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活动,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集中开展专题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舆论阵势。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察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2.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在新闻宣传平台和各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县住建系统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四)开展“六大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县安委办将于6月初,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相关单位(股室)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通过集中宣传、突出主题、强化引导,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宣传氛围。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配合应急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和行业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不断创新咨询日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查”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企业、项目部在人员出入口摆放展板等宣传典型案例。

  4.开展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全县住建系统要组织开展房建市政项目、消防、燃气、防汛等专项应急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观摩,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各相关企业要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协调应对机制,补充应急设施设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选一批本地区本系统安全宣传“五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6.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1)组织媒体宣传。全县住建系统要主动对接媒体,有计划地在各类宣传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加大曝光力度,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2)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3)开展“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安全宣传活动。

  全县住建系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施工现场、企业宣传栏采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标语等内容,在主要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内容,为安全生产月开展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标语见附件1)

  (五)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全县住建系统要按照《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专项治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加快推进燃气场站设施改造,严厉打击“黑气”;开展重大隐患房屋整治“回头看”,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建立隐患整治台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依法依规严肃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

  围绕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要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七)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要用好信访举报电话、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实施。各相关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组织实施。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组织实效。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推进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着力营造氛围,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宁化在线等网络媒体等组织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股室)、企业、项目部要积极组织投稿,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工作成效。各相关单位(科室)、企业、项目部要全方位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强大宣传造势、扩大公众参与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强化动态宣传。各企业、项目部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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