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2-00009 文号 宁安委办〔2022〕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5-16
标题 关于印发《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联系包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2-00009
文号 宁安委办〔2022〕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5-16
标题 关于印发《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联系包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联系包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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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15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政府领导包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现将《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联系包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2516  

     

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政府联系包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内容

()联系包保对象

宁化县内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和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联系包保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非煤地下矿山政府领导包保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非煤地下矿山生产安全。

()联系包保职责及责任

1.每季度对包保的地下矿山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隐患闭环整改。督促检查地下矿山“三项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督查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2.督促指导地下矿山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结合实际摸排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在作业场所进行风险公告。

3.查处“两假一超”(假图纸、假密闭、超定员)、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隐瞒作业点、违规使用淘汰禁用设备、违规外包等违法行为。

4.打击联系包保矿山及其矿山系统不按初步设计开采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报停偷干、基建矿山以建代采、生产矿山冒险蛮干等非法违法行为。

5.对长期停产停工停建矿山,要落实定期巡查责任,严防明停暗开。

6.在联系包保矿山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整改;发现危及矿山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立即采取停产撤人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动态管理,确保措施有落实,推进有力度,联系包保有实效。

()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要对矿山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废弃矿井(硐口)和非法响、硐口封堵巡查等方面进行深入研判,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有针对性联系包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督导巡回检查,协助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和防范化解工作。

()强化纪律,务求实效。要按照“联系包保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防止走过场和搞形式,全力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附件1: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清单


附件1

 

宁化县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清单

 

序号

矿山名称

生产状态

包保责任人

职务

1

宁化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安远萤石矿

生产

黄炳翔

安远镇四级主任科员

2

福建省东华矿业有限公司石壁松岭锡矿

停产

韩浦宁

石壁镇党委政法委员

3

宁化闽宏矿业有限公司溪源锌矿

停产

张望嘉

济村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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