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8-12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 宁城办〔2021〕2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05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郊镇“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城办〔2021〕23号
来源: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05 22:49
 各村(居)镇直办有部门

  经研究,现将《城郊镇“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5

 

 

 

 

 

 

 

城郊镇“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8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21〕25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攻坚,促进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确保第四季度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具体任务

  (一)严执法

  一是继续开展检查执法。乡安监办、道安办、消防所等单位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按照市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六个一”工作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开展检查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二是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各村、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频次,改进完善执法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安监办必须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方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提高检查执法效能。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关闭退出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执法重点,确保执法精准、高效。要注重征集一批社会关注、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的案例用于示范指导执法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水平。

  (二)强攻坚

  1.道路交通领域。一是推动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要着力破解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依赖保险公司兜底的问题,加快推动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实施道路安全提升行动。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等问题。三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惩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治超,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一是强化农房建设领域安全管控。全面深化“房长制”工作落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全程监管。提升农房建设管理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农村工匠培训制度、名录制度及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建筑物、深基坑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坚决整治非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等行为。三是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制度,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聚焦六类整治重点房屋,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推进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弄虚作假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领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重点解决“非法违法”小化工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不按规程,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检维修不落实,化工园区没有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摸排整治等问题,重要时段动火作业提级管控。

  4.消防安全领域。要扎实开展相关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5.城镇燃气领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集贸市场、老旧房、学校幼儿园、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黑气”打击不到位等问题。

  6.景区非景区方面。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021〕28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21〕76号)要求,落实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紧制订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梳理出需要解决的机制、体制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促提升

  一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八个一”活动。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安委办〔2021〕60号),制订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和生产特点,查找深层次的矛盾和不足,形成推广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防止“上下一般粗”和工作部署表面化、一般化,要列出到年底前需完成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并附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原则上要在12月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注重总结,树立标杆。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前期梳理出的安全生产重点攻坚问题,推动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注重挖掘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各村、乡有关单位至少培育1家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通过“树典型”的方式带动全乡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对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企业要进行“开小灶”整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要按照《三明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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