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0-1200-2020-00016
- 备注/文号: 河党政办〔2020〕1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7-30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和县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新要求,为了巩固深化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效,从更深层次、更高成效上下功夫,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20至2022年实施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现将《河龙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龙乡党政办
2020年7月30日
河龙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等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20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宁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综合治理期间,确保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落实政府领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和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能力,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推动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文明办,河龙乡安监办、中沙乡派出所等部门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4.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面包、班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切实消除“带病”车辆;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抄告、曝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安远镇市场监管所
5.强化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市场准入监管。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实现电动自行车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的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安远镇市场监管所、中沙乡派出所等部门
6.开展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加强车辆技术标准源头管理,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企业,暂停或撤销企业许可、产品公告,不得予以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机动车安检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对查获的改装改型车辆,恢复至车辆登记注册时状态。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对厂矿、物流、工地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排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强化路面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中沙乡派出所、河龙乡道安办
7.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责任单位:中沙乡派出所
(三)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全面排查治理“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我乡圩日和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提出治理计划,确保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村建站、安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河龙乡道安办
9.集中整治农村地区安全隐患。加大对农村重点路段、时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面包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狠抓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压降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派出所、保险机构健全完善劝导站长期运行和保障机制,在10月底以前,完成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劝导员、安全员作用,把严出村出镇第一关口。加快推广“路长制”,构建派出所、交警、路长、劝导员各司其职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积极推进“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坚持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拖拉机使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变形拖拉机等行为。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河龙乡农机站、河龙乡公路养护站
10.常态进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乡村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和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实现乡村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河龙乡道安办、河龙乡公路养护站
(四)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
11.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示范村居及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景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到2022年,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农村交叉口100%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派出所、河龙乡农技站等部门
12.加强公路防控网建设。加大县道、乡村道交叉口的交通监控设施建设,整合公安、交通等单位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村级以上道路主要路口。推进实施科技治超、治违工作,推动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建成普通公路干线公安交通警察执法站。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等部门
13.强化路面秩序管控。组织“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面包车、摩托车等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河龙乡道安办
(五)常态化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4.确保交通安全纳入常态化公益宣传。文化旅游部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工作方案,将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宣传工作考核体系。利用集镇、村广播、挂横幅、粘贴海报等形式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专栏,突出“安全出行、文明礼让”“拒绝酒驾”“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一案一警示”和进城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持续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5.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开展“零酒驾”乡镇(街道)、村居创建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建立交通安全信用体系,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提供共享服务。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中沙乡派出所、河龙乡中心学校等部门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
16.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大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河龙乡人民政府、河龙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健全保障机制。乡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道安办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执法队伍、装备建设等需求,同级财政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三)严格督导考评。乡政府要加强道安工作的目标考核,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会议点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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