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903-0300-2011-00005
- 备注/文号: 湖综治〔2011〕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湖村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4-20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创建“平安先行镇”,构建和谐社会,有效维护镇区社会治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努力,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于今年4月至11月,在行洛坑钨矿周边矿区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遏制刑事、治安案件,尤其是严重扰乱治安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黑涉恶案件、“两抢一盗”案件、涉毒涉赌案件和扒窃案件发生;全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规范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机动车辆的治安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统一行动,突出重点,造出声势,打出成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下半年公众安全感测评在县排名明显前移,使我镇矿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二)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一是加大打击“两抢一盗”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专项斗争,以打击治理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为切入点,突出打击跨地域系列作案、街道“两抢”犯罪、入室盗窃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犯罪,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的犯罪。二是加大“打黑除恶”力度。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打痞,无痞治乱”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坚决打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三是加大禁毒禁赌力度。确保实现满员收戒率、复吸劳教率、“四位一体”帮教率、动态控制上网录入率全部达标。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减少社会乱源。四是加大反扒力度。集中打击扒窃违法犯罪。五是加大矿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治,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开展治爆枪专项行动,深挖打击涉矿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分子。
2、全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治安巡逻防控。要进一步强化派出所、社区民警的管理防控责任,切实加强治安巡逻防控。二是以镇区各单位和住宅小区是物防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落实物防措施的责任,独立院落单位(住宅区、楼)要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重点部位严格按照规定安装“三铁一器”和电子监控设施,提高内部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和防范水平。同时,要加强保安、门卫、巡逻队伍建设。
3、切实加强社会控制管理。突出以下五个重点:一是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镇里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以综治、公安、计生部门为主,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大清查,彻底澄清镇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落实业主治安责任制,确保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状签订率、登记的日暂住人口办证率、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并建立社区电子信息平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严厉打击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和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的行为,从严打击为“两抢一盗”提供销赃便利的经营者,依法收缴非法收购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三是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以文化、工商、公安、电信部门为主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网吧治安管理。
4、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社区以楼栋为主,单位以法人代表为主,家庭以户主为主”的“三为主”要求,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综治工作责任,努力构建上下贯通、互为衔接、各方配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安全稳定督查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法律援助服务网等治安防控网络,建立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主动出击,切实开展辖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切实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充分发挥镇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大平安社区创建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有效的群防群治活动,督促辖区单位搞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掌握重点人员等基础性工作,使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基层。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上旬)。成立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队,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二)集中行动阶段(4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侦查破案和打击处理,加强治安防范和控制管理,务必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中旬-12月)。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防止突出治安问题反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保障。一是成立工作队和办公室。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王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庆红等任副组长。二是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具体做法行动方案一周内上报镇区及周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工作台帐。各参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帐,整治工作队办公室对工作台帐进行收集汇总,信息研判,分解任务。镇区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总台帐,量化任务,指导工作。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及各级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行动,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保障。宣传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及时反映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和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教育群众,鼓舞士气,弘扬社会正气。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从人力、物力尤其是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技防建设、物防措施和各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及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有功人员奖励经费,并按时足额到位。镇区单位的物防、技防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车站、市场、娱乐场所的技防和物防建设经费由业主负责。
(四)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周密安排,密切配合,服从调度。各参单位和参战人员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法、服从调配、令行禁止,严禁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严禁为违法犯罪人员开脱说情、充当“保护伞”,严禁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严禁泄露行动秘密,违者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
(五)强化奖罚保障。要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的有功人员。同时,要将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纳入各级综治工作考评和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内容,对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甚至整治期间出现重大治安问题的,除考评时扣分外,符合“符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条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湖村镇钨矿周边治安问题治理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
湖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主题词:综合治理 黑点整治 实施方案
抄送:县综治委,镇有关领导
湖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印
附:
湖村镇钨矿周边治安问题治理工作队
组成人员名单
队 长:王晶(湖村镇副镇长)
副队长:李庆红(镇派出所所长)
王荣聪(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陈世雄(企业站站长)
赖仁富(钨矿安全生产负责人)
队 员:高明登(安监站站长)
雷 平(派出所工作人员)
黄金珠(综治办工作人员)
曾继龙(维稳办副主任)
张河峰(邓坊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陈兴荣(陈家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曾念中(龙头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邓和生(邓坊村书记)
陈吉生(陈家村书记)
周辅生(龙头村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站,由陈世雄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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