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审核情况公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和《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宁财〔2025〕33号)文件精神,确定了项目实施主体:
1.宁化县田丰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为10万元;
2.宁化县曹坊廖清华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为8万元;
3.宁化县富达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为8万元;
4.宁化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为5.2万元;
5.宁化县石壁镇老鹰山农庄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为5.2万
元。
我单位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的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结果合格(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开,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至1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补助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8713022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871307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项目建设情况及验收结果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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