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中心(股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按时完成项目实施。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我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 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 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 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5年全县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450人(其中新农技330人、新农商120人),省级培训资金45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新农技”培训工程。
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提升水稻、花生、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水平为目标,组织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规模化种植大户和种植户等主体,开展水稻机械化生产,玉米(薏米)高产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 良法、良机、良制融合。
2.开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专题培训行动。围绕稳产增 产和品质提升,深入实施全产业链条或特定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涵盖果蔬、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高效栽培管理,推动优良品种选育、科学种植技术应用、先进农业机械使用,促进“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
3.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组织实施“新农商”培训工程。结合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立足地方产业特色与市场导向重点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农产品品牌建设、现代企业运营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与安全管理等新理念、新知识、新业态培训,培育发展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三、重点工作
(一)选准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龄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业从业者,以及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人员、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以村级农民技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及种植户、乡村振兴骨干等为重点培训对象,着重提升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方式等现代特质的 “新农人” 素质,鼓励女性农业从业者、青年农民积极参与培训。每位学员本年度仅限参加一次本项目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需求和数量,建立培训对象库。培训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培训对象必须手机下载“云上智农”,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报名参加省级项目培训。
(二)完善培训体系。培训任务可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培训,也可以由大中专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包括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等,下同)承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指定或遴选承担培训(实训)任务的机构或单位,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农广校的作用,加强对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开展需求调查、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优化培训课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紧贴农民生产发展需求,采取线上自学、集中授课、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强化实操能力训练,提高培训效果。培训课程包括加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农机安全使用与维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
(四)提升培训能力。一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专业齐全、技术过硬、善于教学的师资队伍。二是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的作用,继续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培训(实训)基地,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三是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优先选用部省培训教材,同时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不断完善充实教材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村人才的关键举措,构建党委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教育、财政等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农业部门做好需求调查、学员调训、机构遴选、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等培训组织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机构)要在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确定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的培训时长每期3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30元。培训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确定,按照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 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 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 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绩效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并强化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训班次的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评价。
(四)强化资金监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加大典型宣传。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3.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4.宁化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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