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返还(第三期)信息公示

日期:2025-03-20 16:20 来源: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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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县2023年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个体户(有雇工)和相关组织进行筛选比对,认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21家(附件),共计返还金额501581.65元。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5年3月20日-3月26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6836065(县财政局社保股)、6659221(派驻财政纪检组)。

 

附件:宁化县人社局2023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返还(第三期)花名册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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