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1-09-14 09:30 来源:宁化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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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综合股。主要职责为: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水电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教育、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本行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关建议。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县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工作。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组织起草全县有关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水资源管理股。主要职责为: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和水资源征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3.水利水电建设管理股。主要职责为:指导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拟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县级及跨乡(镇)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水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

拟订农村水利水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建设及更新改造及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10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区供水主管部门制度建设、运营监管、改造建设等职责。

督促检查水利水电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重大水利水电安全事故的查处。

指导和规范全县水利水电行业市场,规范水利水电行业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水利水电行业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4.水库移民股。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库区安置点的安全防护;负责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计划项目的审核和实施监管;负责审核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组织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组织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复建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监督管理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负责三峡外迁我县的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水库移民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库移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稽察工作。

5.水土保持与科技股。主要职责为:承担《中华人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土保持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审核县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6.河湖管理股。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水旱灾害防御股。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灾情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8.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领导分工

叶  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曹春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水利水电方面的工作,负责隆陂水库调度中心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水电股。

挂包隆陂水库调度中心、宁化水务有限公司、宁化县翠城水务有限公司。

范仁辉(副局长):负责水库工程建设、水库运行管理、河湖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数字水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工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民生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石板桥水库建设项目部。

挂包桥下水库调度中心。

刘  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后勤、项目工作(含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水利规划、计划财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农民工工资、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堤防服务中心、三明市宁化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挂包泉上水库调度中心。

廖善定(党组成员、桥下水库调度中心主任):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主持桥下水库调度中心工作。

分管水政大队、水资源管理站。

陈南京(党组成员):负责移民发展中心工作。

分管宁化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宁化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挂包沙坪水库调度中心。

张运富(党组成员、水保中心主任):主持水土保持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黄宜普(党组成员):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信访、效能建设、老干、工青妇、统战、驻村、行政审批、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人事工作。

分管党委办、工会、行政审批股、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审批窗口、水利技术评审中心。

挂包寨头里水库调度中心。

王祥德(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驻村等方面工作。

挂包水电开发公司(龙下电站)。

邱元春(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河湖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工作。

曾秋菊(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农村水利水电方面工作。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8--6822578

传真号码:0598--6839200

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133财福源广场

邮政编码:365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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