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医生规范化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村卫生所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5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乡培〔202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乡村医生规范化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公共卫生知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常见病与多发病(呼吸系统)、常见病与多发病(皮肤科常见疾病系统)、基本技能(体格检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组织管理,包括政策法规、各级相关文件、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工作痕迹资料收集与归类整理等。
二、培训对象与培训时间
(一)培训对象
1.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全体乡村医生(非公办村所的乡村医生、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参加集中理论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天(4天时间到县卫校集中培训,至少5天时间由各基层医疗机构安排临床跟班轮训)。
2.已参加“2025年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并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可视同完成本年度集中面授(含技能培训)成绩为“合格”,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集中面授。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严格审核集中面授免训人员名单。
(二)培训时间
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8:00,晚上 19:00-21:20。
第一期:2025年 8月11日-8月14日, 第二期:2025年8月15日-8月18日,第三期:2025年8月19日-8月22日,各乡镇每期安排各辖区内1/3的乡村医生参加集中面授培训。
三、培训组织与方式
(一)集中面授(含技能培训)。集中面授培训工作由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由县卫生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县级培训地点在县卫生进修学校,由县卫健局(负责基公卫知识)、县总医院(负责医疗卫生业务知识)授课安排,共分3期完成,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临床跟班学习。临床跟班学习采取将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生(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站工作人员)集中在各乡镇卫生院(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可分期进行)。学习内容见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印发的《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临床实践考核手册》,学员要认真填写手册,由实习单位进行登记考评,对学员进行考核。
四、具体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在2025年10月中旬前完成临床跟班学习。
2.各基层医疗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村医生(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站工作人员)规范化集中培训学习任务,确保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轮训一次。
3.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把乡村医生(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站工作人员)规范化集中培训列入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内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将按考核办法扣分,2次以上通知未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将取消下年度乡村医生再次注册资格,并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4.乡村医生规范化集中培训应严肃课堂纪律。上课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听课。若多次发生或不听任课老师劝阻,以旷课论处或取消培训资格。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要每天不定时点名2次,1次未点到名的按半天旷课论处,2次未点到名的按1天旷课论处。不得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1/7。双休日外出必须报备,按规定时间返校。
5.乡村医生在卫校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并应按规定住在卫校宿舍,严禁教学活动日私自在外住宿。应在卫校食堂就餐(城区乡村医生不安排就餐),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乡村医生之间、乡村医生和教师之间、乡村医生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严禁酗酒、滋事。
6.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需回家住宿或寄宿的乡村医生中途需回家的应告知工作人员,往返途中应注意安全并遵守交通规则。
7.授课老师严格按课程学时安排授课,不得提前下课。
8.对违反规定的乡村医生,将及时向村医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报或备案,并纳入乡村医生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附件:1.宁化县乡村医生规范化集中培训领导小组
2.2025年乡村医生规范化集中培训课程表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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