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9月18日,宁化县委编办按照3%的比例,在事业单位名录库随机抽取了宁化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福建省宁化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宁化县水茜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宁化县矿产资源站、宁化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宁化县湖村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宁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7家事业单位,随机选派3名执法检查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20日对以上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以上7家事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而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核查人员当场指出并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运行。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宁化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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