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4-02-05 10:58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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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4〕2号)和《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报送2024年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用于林产加工(木材加工、生物质利用 )、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经济、森林资源培育贷款的利息进行补助,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3%。

申报贴息的贷款起始时间为:2023年01月-12月,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愿上报的原则进行申报,现将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不得与2023年度其他专项补助(如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竹产业发展补助、花卉产业发展补助、林业科技推广补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补助、造林绿化补助)重复申报。

2.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不予补助;个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补助。

3.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贷款单位及个人须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向辖区林业站提交2024年全省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见附件)、贷款合同、利息单、用于林业投资情况等材料,各林业站汇总核实后盖公章提交到林业局产业股,并将电子版发至产业股邮箱nhlyjcyg@163.com。

2.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县林业局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纳入补助范围,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4.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加强,联系电话:0598-6823654。

 

附件:2024年全省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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