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竹居门楼维修工程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3-03-28 15:33 来源: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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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义隆园林古建装饰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博古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田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竹居门楼维修工程已由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以宁文保【2023】2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宁化县淮土镇凤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松竹居门楼维修工程,总投资约25万元,具体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竹居门楼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3020元,其中暂列金113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含古建筑或古建筑保护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局的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古建筑专业责任工程师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节假日均可)08 时00分00秒至17 时00分00 秒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地址:宁化县永信时代2号楼103)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10日15:00,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邮编:365400;

  电话:13507582503,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永信时代2号楼103,邮编:365400

  电话:0598-6759999/13365055008,传真:/ 

  联系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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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投标邀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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